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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20名女子艷照 李宗瑞被判3年2個月(圖)

2014年12月23日 08:37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媒報道,臺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20名女子案,妨害秘密部分被判決定讞後,被裁定合併執行3年2個月。他不服提起抗告,22日遭臺灣“最高法院”駁回。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臺北市夜店把妹後,對34名女子下藥性侵偷拍,遭檢方起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李宗瑞對20名女子犯案,依強制性交、乘機性交以及妨害秘密罪,判他應執行30年。妨害秘密罪部分執行3年2個月徒刑,李宗瑞不服,提起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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