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近日,教育部出臺《教育領域支援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