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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官員酒駕耍特權 警方“為民服務”閃電移送

2016年08月04日 09:34:52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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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將派駐新加坡代表的江春男,2日深夜在北市因酒駕被警方查獲,酒測值達0.27毫克

  即將赴新加坡任職的江春男,2日深夜在臺北市因酒駕被警方查獲,酒測值達0.27毫克。(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8月4日訊 臺當局“行政院長”林全上周才要求嚴懲酒駕,沒想到,前天上午剛剛在蔡英文辦公室內宣誓就任“駐新加坡代表”的江春男,晚間就被警方查出酒駕上路。但江春男2日22時42分被抓,到3日淩晨1時就被移送臺北地檢署,過程只花了2小時。相較一般民眾被抓後,都必須在分局等到天亮,通常是次日的9時以後才移送,此事已引發外界議論,網友怒批民進黨“官員酒駕都有特權”。

  警方“為民服務”閃電移送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一位不願具名的某分局交通分隊警察表示,一般深夜抓到酒駕,因為不是特別重大的刑案,通常地檢署都不願收案,“你硬要送過去,可能會被檢察官罵!”所以涉案民眾,都會被安置在各分局的暫時留置室中,等到第2天酒醒了,再由警方移送至地檢署,進行後續的裁罰、審理。

  但為何官員被抓就閃電移送呢?警方回應稱,江春男被抓時,有向警方表示隔天有事要辦,希望能儘快移送。所以檢警本著“為民服務”的精神,在短短2個小時內,就在淩晨移送江春男。網友表示,真分不清這是“為民服務”,還是“為官服務”。

  警方的表態也立刻遭到民眾打臉。臺媒報道,1位李姓民眾不滿表示,他去年8月某天晚上被抓,也是拜託警察,早點移送他,因為他第2天要上班,也不想讓公司知道。但警方告訴他都要到隔天才能移送,要他在留置室裏好好休息,現在知道江春男有差別待遇,令他相當不爽,抱怨:“根本就在耍特權!”

  江春男其人,曾是“中立”媒體人

  72歲的江春男是資深媒體人,筆名司馬文武,常在媒體撰寫評論文章。曾在陳水扁當局任“國安會副秘書長”,上月獲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派任“駐新加坡代表”。蔡辦發言人黃重諺昨得知此事後表示,會進一步了解狀況,“我們認為酒後駕駛不應該,也是不良示範。”

  由於派令已經生效,蔡英文方面並未回應江春男外派一事會否生變。臺灣外事部門對此也不予置評,只私下表示江春男應該要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外事人士説,江春男仍未決定何時赴任,他目前也尚未聽取赴任簡報,但原任的代表已離任,江應該會儘早赴任。

  對於此事,網友的批判聲不絕於耳。網友表示,這個現象有趣:民進黨上臺,酬庸的對象就有(江南春)這種在野時,道貌岸然的自稱“中立者”。而當年他寫的東西,根本就很偏頗,這樣的媒體人和媒體還敢自稱中立?這點國民黨還真的做不出來。有網友質疑,真的要這種人來代表臺灣嗎?有網友痛批,(江春男)跟蔡一樣,罵人時很厲害,自己做時就七零八落!

  若在新加坡酒駕 恐無法被“為民服務”

  江春男即將赴新加坡就職,如果酒駕一事發生在新加坡,依照新加坡法律,江春男恐怕無法被警方“為民服務”。

  臺灣《聯合報》報道,新加坡規定2016年4月1日起每晚10點半至早上7點,所有零售商禁止販買酒類飲品,一般大眾在同時段也不能在公共場合喝酒。每逢週末、公共假日及公共假日前夕也同樣禁止。但餐館、酒店、酒吧和咖啡店則不受影響,這些店家仍然可以按照售酒執照的規定時間,來販賣酒精飲料,但顧客只能在店內飲用、不得外帶。

  新加坡的酒駕罰責也相當重,除了會被處以15到90萬的罰款,還得坐6個月到3年的牢。要是酒駕撞死人,刑期不僅加倍,還外加6次鞭刑。

  臺媒稱,即將銜蔡英文之命,代表臺灣赴任的人,恐怕要收斂起臺灣消遙的作風,以免誤觸當地法律。(台灣網 高旭)

  注:本文綜合臺灣《中國時報》、《聯合報》、“中央社”等媒體報道。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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