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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陸委會:"兩岸和平發展論壇"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2016年10月13日 10:49:09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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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方面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圖片來源:中評社)

  據香港中評社10月13日報道,被外界俗稱為“國共論壇”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將更名為“兩岸和平發展論壇”,並訂於11月2日至3日在北京舉行。對此,臺灣方面陸委會12日晚上回應表示,此一論壇係兩岸政黨及民間主辦,相關互動及往來應符合臺當局的相關法令規定。

  本次“兩岸和平發展論壇”訂於11月2日至3日在北京舉行,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洪秀柱親自率團出席。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在自10月12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2006年以來,國共兩黨有關方面共同主辦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已經成功舉辦了10屆,是國共兩黨交流對話的一個重要平臺,為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兩岸關係新形勢下,經兩黨有關方面協商決定,今年將共同支援兩岸多個民間團體,共同主辦“兩岸和平發展論壇”。據了解,這次論壇將於11月2日至3日在北京舉行。預計屆時將有來自兩岸的社會各界代表性人士、社會精英、社團負責人等,約200人出席論壇,圍繞兩岸關係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青年5個小組進行專題研討,開展交流對話。 希望兩岸各界有識之士在這個論壇上,為兩岸關係發展積極建言獻策,多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對此,臺灣陸委會回應時表示,關於“兩岸和平發展論壇”訊息,將持續關注相關情形。而此一論壇係兩岸政黨及民間主辦,相關互動及往來應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涉及政治議題與公權力事項,包括洽簽協議等,必須依據“兩岸條例”的規定,經過官方授權處理。

  陸委會也稱,兩岸應透過既有機制,正常溝通對話,才能保障雙方民眾權益福祉,並改善兩岸關係。

[責任編輯: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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