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資料圖取自網路
台灣網4月22日訊 臺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案,臺南地方法院22日宣判李全教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議長職位將不保。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李全教被控與臺南市議員郭秀珠搭配參選正副議長時,涉嫌透過6名“白手套”,向無黨籍及民進黨籍議員期約賄選,被臺南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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