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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高官被判入獄服刑 洪秀柱不捨嘆"我也將退休"

2017年06月09日 22:55:26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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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席洪秀柱。(網路圖)

  台灣網6月9日訊 國民黨前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早前在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任內,因在選戰宣傳材料中影射民進黨籍屏東縣長潘孟安與女性民代有不倫男女關係,被潘狀告“譭謗”並判刑2年10個月定案。據臺媒報道,國民黨今晚特意召開“坐監惜別會”聲援張雅屏,黨主席洪秀柱哽咽不捨之餘也感嘆,雅屏要去“進修”,“我也將退休”。 

  洪秀柱致詞時表示,對張雅屏的遭遇百感交集,內心非常憤怒、難過與不捨,不知“司法”作出如此重的判決,根據何在?讓社會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沒有公平、正義。她引述西方諺語強調,“一次不公平的審判,勝過十次犯罪”。三年來,島內“誹謗罪”28000多件,起訴5000多件,判入監的一件都沒有,選舉相關誹謗案多是無罪或易課罰金。

  她指出,民進黨用國民黨籍南投縣長林明溱緋聞做文宣,獲判無罪。張雅屏的刑期竟比“毒油案”的兩年還重,難道不是“政治審判、綠色迫害”?

  洪稱讚張雅屏個性衝、工作認真,希望張能把眼前的遭遇都當修行。她稱,兩年十個月很快,出來又是一條好漢,“未來張雅屏要去進修,我也將要退休”,但她還是不會放棄這個黨,還是持續為理念邁進。

  張雅屏致詞時先請大家給洪掌聲,感謝洪的知遇之恩,當初“明知這小子有案子”,還請他當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由衷對黨表示感激。張也以當國民黨幹部為榮,痛批判刑不是針對張雅屏個人,而是判國民黨副秘書長有罪,很榮幸她是首個因“誹謗罪”被羈押與判刑者,在法律規範內做了文宣,卻受到不合理判刑。張妻進場時,張也感動落淚。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批評該案是政治迫害,緋聞文宣案5月才分案至“高院”,不到兩周即判刑確定,質疑史上從未有誹謗案件入監服刑的前例。他呼籲臺“檢察總長”協助聲請非常上訴,否則張恐成蔡當局首個“政治犯”。(台灣網 王思羽)

張雅屏 。

[責任編輯: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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