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揚。(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4月10日訊 綜合臺媒報道,3年前發生的“太陽花學運”之“323攻佔行政院”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10日)審結,有關活動總指揮、臺灣“黑色島國青年陣線”魏揚等8人被控煽惑犯罪部分無罪;有關妨害公務部分,法官則輕判許順治等10人3到5月。可上訴。
發生於2014年3月間的“反服貿抗爭”(“太陽花學運”)運動,共衍生出“318佔領立法院”、“323攻佔行政院”、“411路過中正一分局”等3案。
“323攻佔行政院”案,源於魏揚與“黑島青陣線”部分成員,與其他“學運”社團人員,于2014年3月23日晚上7時左右,號召民眾在臺當局“行政院”周邊拒馬(障礙物)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進行靜坐抗議等行為。此外,也有大批民眾與學生,闖進“行政院政務委員”陳希舜辦公室與“行政院”電器室,當時在場人士與警察發生拉扯等狀況。
“318佔領立法院”部分,臺北地院日前採納被告“不服從”辯解,判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頭目林飛帆、陳為廷以及魏揚共22人全部無罪。
臺北地檢署依煽惑犯罪、妨害公務、公物毀損、侵入住居等罪分2波起訴,第1波起訴93人,第2波追加起訴39人,共132人涉案。蔡英文當局上臺後,臺當局“行政院長”林全520上任即對126名涉告訴乃論罪的被告撤回告訴,不過林全同意撤告者中,有人另涉非告訴乃論罪,不得撤告,由法院繼續審理。(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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