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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教唆泄密案宣判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無罪

2017年03月29日 08:26:58  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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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教唆泄密案宣判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無罪。(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海外網3月28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8日審結馬英九涉泄密案,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特偵組”2013年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涉關説案,引發泄密爭議,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嫌泄密、誹謗,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判馬英九無罪。

  全案緣于2013年間爆發馬英九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九月政爭”事件,“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説司法案件,但也引發泄密爭議。

  柯建銘向臺北地方法院控告馬英九的自訴案有兩項罪名:一是2013年9月1日淩晨馬英九第二度將黃世銘電召入官邸,要求黃提供偵查關説案更細部監聽數據、通聯紀錄,是否涉及教唆泄密罪?另一案情是馬英九2013年9月11日以黨主席身分在國民黨考紀會中指射柯建銘捲入關説,是否涉及加重誹謗罪?

  臺北地方法院2月21日開庭,柯建銘説,馬英九不是小白兔,沒有阻卻違法權利;馬英九引莊子“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指不公不義,請求法院判無罪。合議庭庭末諭知本案辯論終結,訂於3月28日宣判。

  此外,儘管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教唆泄密案已一審落定,但馬英九仍面臨臺北地檢署的相關指控。馬英九另被臺北地檢署依泄密、違反“通保法”、違反“個資法”3罪起訴,臺北地院排定下月14日首度開庭審理,傳喚馬英九齣庭。

  臺北地檢署起訴的犯罪事實與柯建銘控告馬英九的自訴案審理範圍有所不同,包括:其一,2013年8月31日,馬英九在聽取黃世銘的項目報告後,被指控將機密轉述給前馬辦副秘長羅智強、前“行政院長”江宜樺2人知悉,涉嫌泄密等罪;其二,2013年9月4日,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將偵查機密再告訴江宜樺,涉嫌教泄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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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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