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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日本公務船先避開? 臺當局媚日言行讓漁民火大

2017年01月12日 18:29:51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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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日本公務船先避開? 臺當局媚日言行讓漁民火大

  臺灣漁船在衝之鳥礁周邊作業,卻被通知遇到日本公務船應先行避開。(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月12日訊 綜合臺灣“中央社”、《聯合報》等媒體報道,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今天(12日)對外指出,他接獲民眾陳情,指臺灣在衝之鳥礁周邊作業的漁船,收聽到電臺廣播,告知漁民“日本將派公務船于衝之鳥海域巡護,于該海域請提高警覺,如得知日方公務船應先行避開”,臺當局“農委會漁業署”證實此事。臺灣琉球籍船東陳文省表示,漁民沒辦法與日本保安廳對抗,昨晚接到通告後已駛離海域。臺當局此舉讓島內漁民火大,不滿那明明是公海,為什麼要避開?國民黨痛批這就是“蔡領導”媚日的結果。

  江啟臣表示,衝之鳥礁附近屬於公海海域,臺灣漁船本來就有航行跟捕魚的自由,日本要擅自驅離或是抓捕臺灣漁船,就是違反公海上的自由。過去馬英九當局遇到這樣的情況,都會主動派艦護漁,現在蔡英文當局卻是叫漁民主動避開,這已經變相在承認日本對這個海域有主權,不但龜縮,更是對日本卑躬屈膝。

  臺當局“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則解釋稱,會請漁民先行避開,主要是因為衝之鳥海域目前還是爭議海域,也就是現在臺灣認為是公海,但是日本卻主張那是他們200海裏的經濟水域。他並稱,臺灣與日本還在談,各自都有各自的立場,有爭議的水域,就是有風險,“漁業署”不希望漁民被抓,才會廣播。

  報道稱,不過,漁民普遍很反彈。有漁民認為,既然有爭議、問題還沒有解決,那日本怎麼可以來騷擾臺灣漁船合法作業,“漁業署”又怎麼可以叫漁民回避呢?而且雙方談判結果至今沒有結論,難不成在還沒有結論之前,漁民就不能去嗎?

  衝之鳥礁是西太平洋上遠離日本國土的孤立岩礁,日本主張衝之鳥為所謂的“島嶼”,享有12海裏領海和200海裏專屬經濟水域。2016年4月25日,臺灣地區屏東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衝之鳥礁附近公海捕魚,遭日本公務船扣留,船長遭遇脫衣檢查並戴上手銬,且強索600萬日元的保證金。這一事件曾在島內引發強烈的震驚與憤怒。

  報道稱,對於臺“漁業署”主動廣播要求漁民避開衝之鳥海域,臺灣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衝之鳥礁附近是公海,漁民在那裏捕魚是合法、合理的,“漁業署”叫臺灣漁船離開公海,不是間接承認那是日本的海域嗎?去年東聖吉16號船長被押及被日本罰款,至今日本沒有道歉,也沒有還罰金,臺當局現在不是去護漁,反而要漁民躲避,如果其他地區也跟日本一樣,那漁民怎麼辦?漁民的損失,臺當局要負責嗎?

  蔡寶興説,現在日本跟臺灣關係很好,但是事實上有沒有呢?漁民的感覺是仍深受打壓,現在普遍十分“火大”。今年衝之鳥海域的漁獲非常地好,不少漁民都整裝待發,準備過完年就要前往作業,不過漁民現在質疑臺當局到底會不會“硬起來”護漁,如果去作業被扣、被抓怎麼辦?他們不知道現在的當局是否會捍衛他們的權益。

  據報道,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痛批這就是“蔡領導”媚日的結果,犧牲臺灣漁民權益。黃昭順痛批,為何明明是公海,臺灣漁民卻要避開?難道臺當局媚日連帶也要犧牲漁民權益嗎?她説,從蔡當局上任以來,衝之鳥的“礁”不見了,連漁民公海捕魚都要閃閃躲躲,海巡也不敢主張主權,這樣的當局如何保護人民?

  據此前臺媒報道,衝之鳥是“島”還是“礁”?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在任時,針對衝之鳥爭議強硬主張衝之鳥是礁不是島。而蔡英文當局上臺後,對衝之鳥似乎採取模糊策略。臺當局“外交部次長”李澄然曾稱,海事爭議應依《國際法》協商,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議沒定論前,臺灣與其他地區在該海域都有航行、捕魚自由權益。2016年10月31日,臺灣與日本在東京進行第一次“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臺當局“外交部次長”侯清山被問及衝之鳥是島還是礁時,竟稱“尊重國際間的仲裁,目前還沒有定論。”引發島內批評蔡當局遇到日本就腿軟。

  另據本網記者查證,針對日本單方面主張衝之鳥為所謂的“島嶼”,中國外交部曾多次作出回應強調,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條款,衝之鳥礁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無權主張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2012年4月,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對日本外大陸架劃界案作出建議,不認可日本依據衝之鳥礁主張外大陸架。日本自行將衝之鳥礁認定為“島嶼”,並據此主張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對日本非法主張不予承認。(台灣網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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