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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矯正署”官員涉性騷擾 法務部門等機關遭糾正

2016年11月09日 14:47:54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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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11月9日訊 據臺媒報道,臺當局“矯正署”簡任視察、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去年以“按摩”為由,涉嫌對女性侵害、性騷擾,上月遭“監察院”彈劾;“監院”今通過糾正宜蘭監獄、“法務部”及“矯正署”一案。主查此案“監委”高鳳仙痛批,“矯正署”去年11月接獲林祺源涉嫌性騷擾案件後,照理來説第一時間就應該將林調離現職,但是“法務部”、“矯正署”卸責,直到此案被“監察院”約詢後才在今年7月22日將林調離,有重大違失。

  報道指出,林祺源稱自學慧命功,可以治療養生,常對人進行推拿拍打、疏通經脈,去年7月涉嫌對A女性多次騷擾、性侵害。在“監委”高鳳仙、章仁香立案調查此案後,又發現另2名被騷擾女性,上月20日經“監察院”審查會通過彈劾,今天(9日)再經“監察院司法獄政委員會”通過糾正案。

  據報道,主查此案“監委”高鳳仙説,“矯正署”于去年11月18日陳報“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辦公室,卻未將林祺源調離現職,反協助A女調職,之後宜蘭監獄前典獄長方恬文在去年12月及今年4月之林祺源志願調查及考核表中加注建議“調動於公于私均益”,但是“法務部”、“矯正署”仍陸續卸責,未將林祺源調職。

  此外,高鳳仙説,宜蘭監獄對於林祺源性騷擾A女案件,未于法定期限組成項目小組調查,調查報告未依法由調查委員撰寫,且林祺源未依規定於考績委員會開會時回避,核有違失;此外“矯正署”于2011年1月1日成立後,竟未依法成立性騷擾申調小組,遲至本案發生後,始於去年12月間成立申調小組,實有違失。(台灣網 盧佳靜)

[責任編輯: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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