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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獨大法官"過關引擔憂 臺教授:臺司法最黑暗一天

2016年10月27日 09:12:37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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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立委”25日在“立法院”以拒投表達抗議。

  10月25日,被許多臺灣法學教授認為是“臺灣司法的最黑暗一天”。這一天臺灣“立法院”通過了7名新任大法官的同意案,但其中幾人高調主張“兩國論”,拒唱“國歌”,並公開表示過“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對於這樣的人最終高票得以擔任“解釋憲法、捍衛憲政體制”的大法官,島內有人稱簡直是“請鬼開藥單”,也有學者認為這是“法理臺獨的最後一里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立法院”25日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與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全力阻擋,不僅採取“甲級動員”要求全體“立委”務必參加,更在投票時高喊“反對毀憲大法官”以拒投表達抗議,親民黨“立委”也對其中4人投下不同意票。但“立法院”綠營有絕對優勢,最終7人在民進黨“強力護航”下,皆以過半票數同意票過關。對此結果,國民黨稱“深感遺憾與痛心”。

  《旺報》稱,這7名大法官中5人親綠立場明顯,3人明確主張“兩國論”。其中,準“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立法院”接受審查時公開宣稱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準大法官之一許志雄日前公開發言也毫不掩飾“兩國論”,並稱基於良心不唱“國歌”;另一名準大法官黃昭元發表文章稱“中華民國”只是用以滿足鄉愁的講法。

  《聯合報》26日稱,這7名準大法官11月1日就要上任,新任大法官就職當天就要引爆爭議。依“宣誓條例”規定,宣誓人須肅立向“國旗”及“國父遺像”致敬並宣讀誓詞,誓詞第一段就是“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這裡的“憲法”就是指“中華民國憲法”,如果真如許志雄所説連唱國歌都“不能違背良心”,準大法官豈能“違背良心”宣誓?

  據《環球時報》記者了解,過去在“黨外運動”及民進黨成立初,一些所謂的“民主鬥士”當選公職宣誓就職時,會刻意“背身宣誓”或“不按誓詞宣誓”,甚至跑去廣場面對民眾宣誓,目的就是表達“我雖然當選了,但我仍然反體制”。臺灣“法律”對此沒有懲罰細則。這種情況到了“總統”直選後才逐漸消失,民進黨開始採取“借殼上市”的策略,即只是借“中華民國”這個殼來參與政治,相關宣誓儀式上不再有鬧劇發生,但他們骨子裏是不認“中華民國”的。

  金門大學教授周陽山認為,大法官既然敢公開反對“憲法”,“瞧不起國號、拒唱國歌”,當然也可以凍結“憲法”條文,配合行政和“立法”部門推進“造法”“釋憲”。現在7名新任大法官即將扛起一個任務,即積極推動、完成“法理臺獨”的最後一里路。由此看來,“法理臺獨已是一條不歸路,而且是小跑步、加速進行”。

  對於臺準“司法院長”許宗力日前稱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26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回應稱,臺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這是兩岸關係的基本事實和法理基礎,為國際社會所公認,這一點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安峰山強調,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國論”的謬論早已遭到了兩岸同胞和國際社會的共同唾棄。歷史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以任何形式推行所謂的“法理臺獨”,都是不可能得逞的。

  不過也有島內分析稱,雖然“臺獨大法官”確實更容易成為民進黨的政治打手,甚至讓人産生“法理臺獨”的想像。但在國際上和臺灣內部也不是沒有“安全閥”,一方面,臺灣民意不可能允許“法理臺獨”,臺灣目前的體制也沒有大幅“修憲”或全面“制憲”的條件;另一方面,美國本來就不支援“法理臺獨”,大陸更是有《反國家分裂法》,這些因素都讓臺當局不敢輕舉妄動。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蕭師言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周禮)

[責任編輯: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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