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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或再因亂爆料被告 羅智強:別到法院又説口誤

2016年05月11日 09:4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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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玉蔻或再因亂爆料被告 羅智強:別到法院又説口誤

   羅智強。(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台灣網5月11日訊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在臉譜網(Facebook)貼文,指周玉蔻在5月9日的電視節目《新聞追追追》中説:“據我從側面消息得知,過去金溥聰對‘羅智強叫屬下寫公文讓馬英九頒勳章給他’是非常不屑的,那金溥聰現在是怎麼搞的?怎麼會離開‘國安會’,生了一場病之後,也變得跟羅智強一樣沒水準?”

  對此,羅智強提出三點聲明:1、他沒有叫什麼下屬寫公文頒給他勳章。2、頒不頒勳章是領導人職權,和寫公文何關?3、對此一不實説法,限周玉蔻24小時內舉證或道歉,否則不排除再追告一條。這一次,請相關人等有點骨氣,不要在電視上罵得痛快,到法院又變成“口誤”了。

  羅智強並説,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副秘書長獲頒“二等景星勳章”,是行之有年的慣例。除了少部分的副秘書長未獲頒外,大部分均獲此勳章,是對參與領導人機要公務的一種肯定。民進黨時代的副秘書長也有多位獲頒此勳章。

  羅智強要周玉蔻不必玩兩手邏輯。馬英九依通例頒他勳章,就批他不夠格,但如馬英九真地不頒他勳章,就批他:“你看,羅智強有問題嘛!不然大部分的副秘書長都有勳章,為何他沒有?”

  羅智強認為,如果覺得應建立“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副秘書長不得獲頒勳章”的通例,可進行制度討論,無妨。那請蔡英文以後別頒勳章給副秘書長,少拿那種個案式的二手邏輯去混淆視聽。(台灣網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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