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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賴清德寫下臺灣民主最黑暗的一頁

2015年08月06日 08:12 來源:海峽導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背景:去年底臺灣“九合一”選舉結果,民進黨大勝。其中,民進黨籍的臺南市長賴清德高票連任。不料,在市議會議長選舉中,民進黨在市議員人數佔優勢的情況下,卻輸給了國民黨籍議員李全教。這一大出意料之外的結果,讓賴清德臉上無光,大為不滿,民進黨中央迅速開除多位在投票中“棄綠投藍”的黨籍議員,更將矛頭直指新任議長李全教涉嫌賄選,並隨即進入司法訴訟程式。然而,作為市長的賴清德,以議長涉嫌賄選為由拒進市議會,則是公然“違憲違法”行為,是蔑視議會,是大錯特錯,因此日前遭到臺“監察院”的彈劾。

  賴清德市長拒絕進入市議會,至今長達200多天,創下臺灣民主政治發展史上最黑暗一頁,也創下臺灣地方自治60多年來的惡例,讓臺灣民眾引以自豪的民主政治蒙羞。

  賴清德是民意支援度最高的市長之一,説明他的政績不差,讓他在去年底市長選舉中大贏70多萬選票。有了堅實的民意基礎,賴清德盡顯霸氣,傲氣十足,目中無人,十分強勢,竟然以議長涉嫌賄選就拒進市議會,而且長達數月之久。但再牛的人,再具民意基礎的官員,也需要守法尊法,不能超越法律底線,特別是作為市長更應依法行使,依法行政,依法有義務到市議會開會並接受備詢,這是任何民主政治體制的基本準則。然而,賴清德始終以李全教涉及賄選為由拒絕進入議會接受備詢,是公然蔑視法律,同時違反了“憲法”、“地方制度法”與“市議會議事規則”。李全教涉嫌賄選案,已進入司法程式,由司法解決,但賴作為市長不應以此為由拒進市議會,不能以市長身份對抗法治體制。正如“監察委員”仉桂美所講,“權力分立制衡是現代民主(制度)的核心,臺南市議長李全教有沒有罪,要由司法機構判定;賴清德身為市長,必須對市議會負責,而非對李全教個人負責”。如果司法最後認定李全教未違法,未涉及賄選,賴清德如何能夠彌補他200多天不進議會對民主政治造成的傷害?如果各縣市都學賴清德,懷疑或指控議會議長涉案而拒進議會,臺灣民主政治如何運作?豈不無法無天!

  於是,8月3日,臺灣“監察院”召開會議,9位“監察委員”以7誜2的比例通過彈劾賴清德案。對於“監察院”彈劾決議,賴清德依舊強硬,嚴正表達無法接受,質疑“監察院”“違憲”擴權,是“政治介入”,“傷害民主,本末倒置”,還要“監察院”向市民承諾,掃除黑金、改革地方政治決心不變,甚至強調在李全教官司未厘清之前仍不進議會,實在令人無語。無視法治與破壞民主體制的賴清德,還有資格談民主、談法治,這是對民主、法治的最大污辱,最大傷害。不僅如此,賴清德還使出民進黨的一貫民粹手法,強調“為了維護臺南人的尊嚴,為了讓臺南這塊民主聖地不被蒙羞,個人不計毀譽”,真是不知廉恥,荒謬至極。

  假如這件事發生在國民黨執政縣市,國民黨市長依議會選舉涉及賄選為由不進議會接受質詢,民進黨一定會抓住這一難得機會,大做文章,會強烈攻擊國民黨市長目無法紀,蔑視議會,破壞民主,會發動群眾尤其是發動青年學生包圍市議會,宣稱直到市長到議會開會為止。然而,面對民進黨黨籍市長賴清德長達200多天拒進市議會這一目無法紀、蔑視議會、破壞民主體制之舉,蔡英文、民進黨不但視而不見,未有任何的指責與批評,還共同支援賴清德的所作所為,支援破壞民主體制的賴市長。難道這就是臺灣民眾引以自豪的民主嗎?善於抗議的臺灣青年學生為何沒有對傷害民主制度的賴清德進行抗議?原因何在?值得深思!(作者:王建民 中國社科院臺研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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