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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智坤泄密遭記過處分 藍綠議員均認為處罰過輕

2015年05月26日 23:1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洪智坤

原民進黨中央委員、現臺北市廉政委員兼市政府顧問洪智坤。(網路圖)

  台灣網5月26日訊 前民進黨中央委員、現臺北市政府顧問兼廉政委員洪智坤涉外泄“大巨蛋案”公文數據給特定媒體和名嘴,遭記過2次。臺北市藍綠議員均認為懲罰不夠,洪應該辭職。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洪智坤將“大巨蛋案”及“美河市案”相關公文數據外泄給特定媒體及名嘴,引起爭議,並引起臺北市藍綠議員不滿。

  臺北市人事處26日晚間發佈新聞稿表示,副市長鄧家基25日召集重大獎懲案件審議小組會議審議,決議洪智坤記過2次,已經臺北市長柯文哲核定發佈,並要求洪智坤暫停參加例行的市長室會議。

  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洪健益表示,尊重政風處跟人事處的結論,但他質疑這個決定是否足以讓洪智坤不要繼續放火,讓“大巨蛋”等5大案回歸討論正題。

  洪健益説,他個人主張應該讓洪智坤辭掉廉政委員,以讓洪智坤及其他人引以為鑒,回歸專業討論,不要再拿數據到媒體或電視節目上去説。就算辭掉廉委,柯文哲還是可以指派洪智坤以市政顧問的身份處理“大巨蛋”等案相關事務。

  國民黨議員汪志冰則認為,洪智坤不是正式公務人員,記過對未來升遷沒有影響,沒什麼意義,只是“搔個癢”而已。柯文哲之前為“山老鼠事件”要內湖警分局長張夢麟立刻去職,現在對洪智坤卻扭扭捏捏,感覺只是要對外界有個交代,這是兩套標準。

  汪志冰説,柯文哲若要表示對這件事的重視,應該要展示態度,讓洪智坤去職,才能避免外界認為柯文哲在護短,或是誤會洪智坤的政治操作都來自柯文哲授意。

  國民黨議員戴錫欽則説,他尊重市長決定。洪智坤説他是為了市民知的權利,但不管再正當的理由,都不能用錯誤的方法。現在洪智坤看似暫時被逐出柯文哲決策的權力核心,但希望柯能真正建立制度,讓這種事情不要再次發生。(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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