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   正文

陳水扁涉洗錢案 律師聲請停止審判

2015年03月17日 09:52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被控在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買官案洗錢遭起訴。臺北地院16日開庭,律師提出“法務部”醫療鑒定報告,替陳水扁請假及聲請停止審判。

  陳水扁夫婦被控收受陳敏熏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賄款,幫陳敏熏取得臺北101董事長的位子,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此案時,由於吳淑珍將賄款通過哥哥吳景茂存入人頭賬戶,法官認定陳水扁是洗錢共犯,洗錢部分退回檢方重新調查。臺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洗錢罪起訴陳水扁。

  臺北地院16日下午開庭,陳水扁請假,通過委任律師鄭文龍聲請停止審判。鄭文龍表示,陳水扁身體出問題,北院先前審理陳水扁被控侵佔公文案裁定停止審判,另2案臺灣高等法院也停審。法官表示,聲請事由是否有調查必要,將改由審理庭辦理,全案擇期再開庭。

  陳水扁因涉及龍潭購地收賄及洗錢、陳敏熏買官等案遭判刑定讞,合併應執行刑20年。他去年委託律師申請保外就醫,臺“法務部矯正署”核準讓陳水扁保外就醫。

互動社區
熱帖| 博文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