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臺灣方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泄密,臺北地檢署10日不起訴。檢方指出,包括監聽等資料都顯示張顯耀揭穿的是普通等級公事,不能因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聽聞”的訊息就認定張顯耀泄密。
張顯耀去年8月間去職,當時臺灣“行政院”發佈人事異動稱張因“家庭因素”請辭獲准,但張顯耀發聲明指自己是臨時被告知去職,後來陸委會以張去職原因是“工作上有疑點”待厘清,遭張顯耀大動作反駁,引發政壇關注。
陸委會將張顯耀移送檢調調查,指稱他涉嫌控從2012年6月到2014年2月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將臺灣有關訊息轉告助理陳宏義、秘書張素玲,因此泄密。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張顯耀、陳宏義、張素玲3人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檢署指出,根據檢察官比對監聽內容、向陸委會調閱資料、訊問陸委會相關處長後,認定張顯耀揭露的消息有些是普通等級公文,有些是事務性安排行程,而並非談判的實質內容,都不能認定是應秘密的機密事項。
前臺灣“安全局長”蔡得勝也向檢方證稱,在任期間持續關注張顯耀等人情況,假如偵辦到“間諜”案件,都會呈報,但是本案並沒有。
另據《聯合晚報》報道,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馬瑋國表示,支援王郁琦的看法,沒有進一步評論。
至於王郁琦為表負責而請辭,馬瑋國轉述,馬英九認為王郁琦是非常優秀的陸委會主委,兩年來推動兩岸交流制度化和常態化認真負責、表現稱職。馬英九辦公室會進一步了解不起訴處分的內容後,再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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