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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求刑魏應充30年 臺法務部門:未濫權

2014年11月04日 13:49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媒體報道,彰化地檢署對前頂新制油董事長魏應充求刑30年,引來前“監委”李復甸批評濫權。臺“法務部”昨天説,檢方求刑未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也非濫權。

  李復甸投書媒體,指稱檢察官起訴時具體求刑違背臺當局法規,並稱“法務部”容許檢察官具體求刑為行政濫權。

  “法務部”發佈新聞稿表示,文章裏有些誤謬和論述矛盾之處。“法務部”並未行政濫權,更未危害基本人權或容認檢察官違法。

  “法務部”表示,檢察官起訴時考量被告犯罪情節、犯後態度等情,基於法律確信向法院具體求刑,是在行使“法院組織法”所定提起公訴職權的表示意見,是在行使司法權,而不是“法務部”行政權運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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