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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事件頻發 女生成“主角”下手比男生更狠

2015年07月29日 14:11:00 來源:半月談 字號:       轉發 列印

  社會不良風氣侵蝕滲透

  “校園暴力是社會暴力的一種投影。如果社會上有用暴力解決問題的逆流,那麼一些孩子就會模倣。”合肥市優秀教師、合肥一六八玫瑰園小學老師吳盛曦認為,追溯校園戾氣的根源,社會環境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現在的社會上,經常能夠看到相互偶爾觸碰就會引爆無休無止的爭吵,甚至為一點小事就大打出手。從因為讓座問題上演“全武行”到怒打插隊者,再到因為一次超車,互不相讓,最後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大家的脾氣似乎越來越壞。孩子也是社會的一員,這種社會戾氣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孩子的成長。

  湖南湘潭教師李佳璘説,目前市面、網路上的大量小説、遊戲都包含色情、暴力情節,處於青春期的學生非常容易受到影響。甚至連一些熱門幼兒動畫片裏也開始出現“暴力美學”,這些都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孩子的心理和行為,導致他們極易因盲目模倣、追求刺激而産生暴力衝動。

  “不少國家都實行網路年齡分級,但我國這方面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叢中笑認為,十多歲的孩子正是表現欲和模倣能力最強的時期,如果不加以限制,很多孩子就會不自覺模倣從網路上接受的資訊。

  此外,當前社會上“一夜成名”“拜金主義”等不良風氣也影響著校園。記者曾在一所小學六年級學生中做過隨機調查,該年級一個班的畢業留言冊上,同學們的近期心願中超過四分之一是與金錢和物質滿足相關的,如“撿到100000億”“有一百萬”等。班裏的一位同學説,他們曾模倣福布斯排行榜搞過一個班級同學財富排行榜,根據父母接孩子的車輛檔次及學生穿著,給同學排名,那些上榜的“富豪”很受人羨慕。

  林林等人認為,上述現象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不良價值觀對校園的侵擾。一些孩子不思學習,而是把獲取金錢當做一種自我證明的手段,甚至用暴力手段敲詐勒索同學,模倣成人吃喝玩樂、打架鬥毆。

  一些網站和媒體也熱衷炒作放大“炫”文化,這導致一些青少年認為“炫”能出名,進而模倣跟風。目前校園欺淩事件中一些施害青少年熱衷於將自身行為的視頻、圖片等通過網路廣泛傳播,就是為了“炫酷”。

  為校園撐起保護傘

  專家表示,治理校園欺淩,應遵循事前預防和事後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在強化家庭的監護責任,凈化社會風氣,加強未成年人品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時,還應完善相關法規,為校園撐起保護傘。

  嚴守法律底線 加大矯治力度

  專家表示,校園欺淩事件頻發,反映出我國在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制度建設方面,存在一定滯後和不足。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業務部主任趙輝説,她在中小學普法時,經常會被學生問到,自己不滿14周歲,是不是無論做了什麼事,都不用負法律責任。“事實上,這種想法是非常不正確的。”趙輝説,孩子們不懂法、對法律缺少應有的敬畏,這説明法制教育沒有落實到位。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未成年人出現嚴重不良行為,對其負有監護和教育責任的家長、學校並未承擔相應責任。在監護人方面,雖然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出現嚴重不良行為,父母會受到公安機關的訓誡,但從實際情況看,這一措施效果十分有限。

  針對當前校園欺淩低齡化的趨勢,有專家指出,可以考慮適當降低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但對於這一觀點,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于娟娟等人並不贊同。他們表示,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看,對嚴重不良行為,應該以預防為主,懲罰為輔。“如果一個孩子十一二歲就已經是罪犯了,他的一生都會受到很大影響。”

  但對於已經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相應的懲戒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工讀學校以前起到了很好的預防犯罪的作用。”趙輝説,但目前全國範圍內工讀學校只剩下幾十所,且都面臨生源短缺,處境艱難。記者了解到,一個孩子進入工讀學校,必須家長、學校、派出所三方同意,但現實情況是家長一般不會同意。

  對此,趙輝建議,應該細化、明確進入工讀學校的標準,比如可以參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評估,只要符合這些條件,就應當送到工讀學校,專門的、有針對性的教育和矯正是必要的。

  法制教育也至關重要。在校園法制教育層面,于娟娟認為,學校應提高對法制教育的重視程度,把法制教育擺在和其他學科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時,針對不同階段學生的特點確定教育內容,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制教育體系。

  採訪中,一些專家建議,應把中學生法制教育列入教學大綱,作為學生的必修課,並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實踐,如案例教育、法官指導模擬法庭等。通過法制教育進課堂,普及法律知識,形成對法律的敬畏,使青少年養成遵紀守法、恪守社會規範的行為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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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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