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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事件頻發 女生成“主角”下手比男生更狠

2015年07月29日 14:11:00 來源:半月談 字號:       轉發 列印

  暴力傾向嚴重,借助網路炫耀

  除了涉事群體的變化,當前校園欺淩在手段和方式上,也呈現出新的特點。

  辱罵毆打、拍攝裸照、捆綁燙傷、械鬥傷人……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的報告顯示,從2013年1月到2015年5月,有關校園欺淩事件的公開報道呈上升趨勢,其中包括鬥毆、性侵、敲詐財物等。

  這份報告中統計了40起校園欺淩事件,其中九成以上造成人身傷害。校園欺淩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的比例居首位。值得注意的是,有7.5%的暴力事件由“偏激心理”引發。

  採訪中,有教育人士表示,雖然沒有統計顯示當前的校園欺淩事件多於以往,但通過觀察對比可以發現,現在發生的校園欺淩事件往往性質更為惡劣、手段更為極端。

  “在施暴的同時,如今的校園欺淩還帶有更強烈的侮辱性。”魯泉説,用煙頭燙、用針扎、扒光衣服、扇耳光等,這些行為會給受害者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

  “以往校園欺淩比較隱蔽,有個別學生對同學進行敲詐勒索,都是在背地裏偷偷摸摸地幹,生怕被人發現。現在不一樣了,欺負人對於一些學生來説成了‘能耐’,基本公開化了。”于娟娟説,在一些學校,學生之間會形成團夥,甚至與校外人員勾結。

  採訪中,不少教育和法律工作者認為,與網際網路結合也是校園欺淩的新特點。“有的學生在網上約架,發個帖子,寫好時間地點,然後雙方找人群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業務部主任趙輝指出,不少學生對於施暴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喜歡把暴行拍成視頻上傳網際網路,恨不得讓全世界都知道。

  專家表示,除了暴行本身,涉事學生的態度及心理也很讓人擔心,被打者大多選擇沉默,而打人者則將其視為炫耀的資本。

  欺淩背後,難以癒合的傷痛

  “我走了,無期,不見”——這張紙條的背後,是陜西省藍田縣一名初中女孩無言的痛苦。5月6日,這名女孩因被嫁禍“在其他宿舍偷錢”,被多名同學毆打訛錢。

  半個多月後,女孩家人輾轉多地,終於在西安一家麵館找到了她。儘管隨後她就讀的中學對12名涉事學生進行了處分,但其父親告訴記者,女兒回來後,心理陰影始終無法消除。她不願意説話,不願意去上學,“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把自己徹底封閉了起來,這讓作為父親的他又無奈又痛心。

  在青少年成長的關鍵階段,校園欺淩往往會使受害者心生恐懼,害怕與人交往,甚至産生對他人和社會的抵觸乃至仇視心理。同時,校園欺淩的施暴者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懲戒和教育,極有可能進一步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據2013年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公開的數據,過去10年,西寧市青少年犯罪人數佔犯罪總人數的近40%,並呈現出逐年遞增的趨勢,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在校學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也只有8種嚴重犯罪才會追究刑事責任。由於年齡原因,很多孩子實施校園欺淩卻不會受到懲罰,這也容易使他們形成“藐視法律”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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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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