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1日訊 臺灣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近日透過交友APP“SKOUT”認識一女大學生小美(化名),今年4月他開車接送對方下課,在返回女方住處時,他聲稱自己“聽完鬼故事回家一個人會怕到睡不著”,要求女方陪睡一晚,沒想到事後竟遭提告性侵。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小美聲稱遭性侵卻還與林男互傳訊息聊天,因此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
只是陪睡一晚就變“性侵狼”?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林男今年初透過“SKOUT”認識還是大學生的小美,兩人越聊越投緣,今年4月還相約開車載女方下課回家。過程中,林男將車停在路邊與小美在車上聊天、看A片,直到深夜他才開車送女方回家。
林男聲稱聽完鬼故事會怕要求小美陪睡一晚,期間兩人發生性關係,事後卻挨告性侵。(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抵達小美住處時,林男以“聽完鬼故事會害怕”為由,要求她回家陪睡一晚。小美指控,當時她雖然同意,卻沒想到會在隔天淩晨遭林男性侵,因此憤而提告。不過,林男反駁,兩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明明是小美發現他有女友,為了報復才會提告。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調閱兩人通訊對話記錄後發現:小美在指稱遭性侵的時間點之後,還傳訊息詢問林男什麼時候要買避孕藥給她,甚至還聊到生活及工作方面的日常瑣事,顯然與一般遭性侵的被害人反應不同,加上又沒有其他證據,因此檢察官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林男。(台灣網 楊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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