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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稱“行房可改運” 性侵親女兒1196次

2021年01月22日 16:20:19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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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8月18日訊 臺灣新北市一名“鬼父”竟對親生女兒伸狼爪,先後性侵兩個女兒1196次,甚至在女兒成年後仍不放過,罪行被揭露後遭判26年零6個月。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新北市的一男子在14年前與妻子離婚後,竟以“行房可改運”為由,對年僅12歲的大女兒伸“狼爪”,8年間性侵1180次;而小女兒滿12歲後,也遭他猥褻性侵15次,甚至他還曾喝下女兒尿液。

  判決指出,這名52歲男子無業,全靠老母親和子女養家,2003年與前妻離婚後,他竟從隔年開始以“行房改運”為由,對當時年僅12歲的大女兒騙稱,可以透過做愛改善人緣,否則就會有劫難發生,強行以大約每週3次的頻率性侵女兒,直到2012年大女兒結婚離家才脫離魔掌,8年來總計共性侵1181次。此外,這名“狼父”從2006年開始至2009年間,還將魔掌伸向當時剛滿12歲的小女兒,以類似手法裝神弄鬼,強行性侵、猥褻15次,甚至還曾變態地將臉貼近小女兒下體喝尿。

  兩姐妹成年後陸續離家,不過大女兒先前離婚後寄住在哥哥家,去年竟然又遭到父親性侵。隱忍多年、互相討論後,兩姐妹終於決定揭發父親的惡行,一起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這名父親坦承了所有罪行。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其身為父親卻不善儘教養之責,反而為了滿足私欲,長期對兩姐妹性侵,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因此依強制性交等共1196罪,判這名父親26年零6個月。(台灣網 楊旋)

[責任編輯:楊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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