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女兒又涉嫌猥褻女兒和他所生小女孩的陳姓男子(中),落網後否認猥褻孫女,由警方移送偵辦。(中國時報圖)
案件三:臺一男子性侵2名年幼繼女長達4年 遭判刑120年
臺南市一名男子因和妻子性生活不協調,竟將魔掌伸向2名尚讀初中、小學的繼女,時間長達4年。法院經查男子共性侵2繼女17次,上月底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共判120年,應執行18年徒刑。
這名泯滅人性的王姓繼父住在臺南市,娶了已有12歲及10歲2個女兒的再婚女子,因妻年紀較大,無法滿足其性需求,竟萌生歹念,把腦筋動到2名繼女身上。
2006年11月,王男趁家中無人時,先後將當時讀小學4年級的小女兒和初二的大女兒性侵,大女兒擔心母親會受不了自殺,且家里經濟來源靠繼父,天真的姐們倆最後決定把被繼父性侵妹妹的事保密。王男因此得以將自己的獸行維持4年。
直至後來小女兒讀中學時,將事情告訴同學和老師,才將王男繩之以法。法官經查男子涉4年內性侵2繼女17次,上月底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共判120年,應執行18年徒刑。
案件四:臺灣一中年男子性侵好友兒子 再逼兄妹亂倫
康某與小強父親是同村長大的數十年莫逆之交,他平時打零工維生,小強父親常會邀他到家里相聚,康某吃飽喝足卻不知感恩,反而利用眾人對他的信任,將狼爪伸向好友的小孩。
康男從三年前開始露出狼樣,性侵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小強,並教導與逼迫小強猥褻四年級與三年級的妹妹,給他觀賞,小強不從即被康某毆打,若乖乖配合,康某還會賞給小強五百元零用錢,同時,恫嚇“不準跟爸媽說”。小強不僅被惡叔叔蹂躪,還得遵照演出,懵懵懂懂,又成了加害者。
小強現在就讀初二,生理出現性徵,康男竟變本加厲,進一步要求小強上演性侵亂倫活春宮給他觀賞。從小強上初中以來,被迫至少與兩個妹妹先後發生三次性關係,康某每次從旁觀看,也會跟著性欲高漲,自己打手槍,自我滿足。
康某觀賞手足亂倫還嫌不夠,時常在小強就讀初中校門附近,物色落單初中女生上下其手,剛開學第二天,就看上一名亭亭玉立的女學生,透過小強要到她的手機電話,經常打電話騷擾,女學生不理會,康某便趁下課時間,直接到學校找女學生,準備帶她到角落性侵,幸女學生跑回教室,向師長求救並報警處理,才揭露這起“惡狼導演手足亂倫”案件。
案件五:臺一獸父騙7歲幼女口交 事後給10元做"封口費"
臺灣新竹縣某一名小學一年級的女童在課後輔導時,拉下男同學的褲子並開始口交,猥褻的行為經過老師有技巧的追問下,她一副天真的回答:“是爸爸教的”。雖然獸父否認到底,但警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女童家境不好,家中的經濟來源靠著父親打零工和母親的清潔工作,3個多月前,女童放學回家後,正巧碰見在看A片自慰的父親,還被要求學電視中的口交動作,直到父親“滿足”為止。
從此之後,變態的父親常趁著另一半外出工作之際,大約每隔兩天就要求女童幫他口交一次,事後給10元當作“封口費”,要她不可以對任何人說。
由于女童今年才7歲,認為口交很好玩,還可以拿到零用錢,所以在學校上暑假課業輔導時,才會趁著下課時間拉著男同學到教室後頭,脫下褲子後就直接舔吸他的性器官;幸虧老師正巧經過,把她帶到導師室詢問後,女童表示“是爸爸教的”,才讓這起亂倫事件被終止。
案件六:失婚男子為逞其性欲性侵4歲女兒 臺獸父被起訴
臺東縣26歲林姓失婚男子為逞其性欲,竟然自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間,多次性侵4歲女兒得逞,被女童祖母發現報警處理,臺東地檢署將林姓惡父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阿嬤!我尿尿很痛!”女童痛楚地哭喊叫著阿嬤,林嫌母親趕緊查看,發現孫女走路雙腳開開,不時將手伸進褲子喊痛,女童祖母原以為可能罹患尿道炎或胯下發炎,隨即請友陪同送醫檢查;未料,醫師意外發現年僅4歲的女童處女膜有陳舊性裂傷,疑似遭性侵。
女童祖母事後回想,兒子時常和孫女同睡,因此懷疑兒子就是性侵孫女的人。醫院隨即通報警方處理,警方傳喚林嫌、林母和數名親友,其中一名親友指稱,老人家曾告知,林嫌晚上都會跑到她的房間,要求睡在她與小女孩中間,懷疑兒子就是兇手;另一名親友則向警方表示,林嫌曾酒後向他坦承性侵自己女兒。
案件七:臺灣一變態獸父性侵兩幼女 瘋狂行徑令人發指
陳姓男子與前妻生有一男兩女,8年前離婚後,3名子女都跟隨父親生活。不料從7年前開始,陳男即先後對當時年僅9歲與8歲的兩名幼女性侵,稍有不從即拳打腳踢,完全將親生女兒當作泄欲工具。
到了2010年2月1日晚間,陳男在住家附近草地,看見已經16歲的大女兒想要外出與男友約會,不僅攔阻制止,還命令女兒叫他“老公”,跟著將女兒推倒在草地上性侵得逞。
大女兒的男友等了一個晚上沒有她的消息,隔天打電話詢問情形,大女兒才在電話中痛哭,述說自己多年來被父親性侵的慘痛遭遇。該男友立即告訴陳男的大兒子,並且立即將大女兒帶走,以免繼續受害。隨後該男友便與陳男的大兒子一起質問陳男為何性侵親生女兒?陳男雖然一度否認,但後來又向大女兒與其男友跪求原諒,聲稱:“我保證以後不會這樣了,請你們不要報警。”甚至寫下了承認性侵大女兒的“悔過書”,再三哭求不要報警。
就在大女兒猶豫不知該如何處置之際,到了2010年3月初,陳男又獸性大發,不顧小女兒拼命抵抗,將其性侵得逞,還說:“你姐姐太大驚小怪,才做一下下而已,就這麼小題大作。”小女兒事後向哥哥與姑姑哭訴,家人聯袂質問陳男,豈料他竟惱羞成怒嗆聲:“你們把我逼瘋的話,就要與你們同歸于盡”、“看誰來就殺誰”,家人無奈,遂打婦幼專線報案處理。
案件八:臺一悲慘智障少女 脫離獸父狼爪又慘遭三淫男性侵
嘉義一名17歲中度智障少女,自2004年讀小學時,接連被禽獸父親性侵3次,之後少女搬去和母親好友劉阿姨同住,卻慘淪阿姨的前男友、阿姨兒子及阿姨前男友兒子的性奴。直至兩年前少女初中輟學,學校老師才追問出此事,協助少女報警處理。
據報道,少女被性侵時,其母親和阿姨都聲稱不知情,目前少女就讀高職與母親同住。法院審理後,將該名禽獸父親判刑4年零6個月,3名淫男則分別被判4年到2年零6月不等徒刑。
案件九:1年性侵十歲幼女69次 臺獸父被重判十八年
陳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多年,女兒由阿嬤照顧,後來母親過世,改由他監護。從二○○七年九月間起,他開始性侵十歲的女兒,且每周一次,時間不是周三中午就是假日。檢調根據被害人描述,推估性侵達六十九次之多。
陳姓男子每次性侵時都是叫女兒進房間,強行脫掉衣褲後性侵,如果反抗就打臉及背部,逼迫就范。去年元月二十五日下午,陳姓男子叫女兒到他的房間欲性侵時,被兒子撞見,陳趕忙穿上褲子作罷。
少女的哥哥事後告知友人,生母輾轉得知告訴學校,學校通報臺南縣政府社會處性侵害防治中心及警方處理。
陳姓男子否認性侵,辯稱不可能對女兒做這種事;但他的兒子指證歷歷,加上少女下體有陳舊性傷痕,且陰道深部採到男性Y染色體跡證,確認陳姓男子性侵女兒。檢察官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並求刑二十年。
案件十:臺中一男子性侵倆幼女逾達百次 被判5年10個月
臺中市一單親爸爸涉嫌自2007年8月到2008年11月期間,在住處性侵兩個年僅12歲、11歲的女兒,每周約2、3次,性侵女兒各達100次以上。臺中市地方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該男子將受刑5年零10個月。
據報道,這名男子與妻子分居後,自己與四個孩子同住。從2007年8月起,男子利用就讀小學的女兒年幼無知,在住處的房間內對大女兒性侵得逞,同年10月將魔爪伸向了小女兒。他與子女同睡一張床,時常利用半夜其它孩子熟睡時,叫醒女兒起來對其性侵。這樣的情景重復至2008年11月,對兩個女兒的性侵各達100次以上。
報道稱,警方偵查時,這名男子矢口否認性侵兩個女兒。但其未通過測謊,且經驗傷發現二人的處女膜內均有舊傷痕,他的說詞未被法官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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