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4月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一名男子因和妻子性生活不協調,竟將魔掌伸向2名尚讀初中、小學的繼女,時間長達4年。法院經查男子共性侵2繼女17次,上月底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共判120年,應執行18年徒刑。本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泯滅人性的王姓繼父住在臺南市,娶了已有12歲及10歲2個女兒的再婚女子,因妻年紀較大,無法滿足其性需求,竟萌生歹念,把腦筋動到2名繼女身上。
2006年11月,王男趁家中無人時,先後將當時讀小學4年級的小女兒和初二的大女兒性侵,大女兒擔心母親會受不了自殺,且家裏經濟來源靠繼父,天真的姐們倆最後決定把被繼父性侵妹妹的事保密。王男因此得以將自己的獸行維持4年。
直至後來小女兒讀中學時,將事情告訴同學和老師,才將王男繩之以法。法官經查男子涉4年內性侵2繼女17次,上月底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共判120年,應執行18年徒刑。本案可上訴。(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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