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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被判有罪禮遇金取消 扁辦預付房租遭追討

2016年03月11日 11:01:1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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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11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依相關規定,臺灣地區卸任正副領導人若經判決犯貪污罪確定,即停止供應安全護衛;臺當局“內政部”昨晚(11日)表示:即日起停止陳水扁所有禮遇事項。

  陳水扁在一審判決有罪時,即依有關規定,停發其作為卸任臺灣地區領導人禮遇金,並將隨扈人數從8至12人降為2至3人。

  由於此前陳水扁被收押于臺北看守所內,因此臺“特勤中心”僅派1名聯絡人駐守臺北地檢署辦公室協調聯繫,遇陳水扁開庭,則派2至3名特勤乘車跟隨囚車戒備。臺當局安全部門昨晚指出,臺“特勤中心”聯絡人與2至3名特勤,也從即日起取消。

  據報道,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日前依新修定的相關規定,停止對陳水扁的禮遇,併發文追討已幫陳水扁辦公室預付的半年房租。但房東認為違反契約,堅持不願退回房租,並揚言有興訟的準備,“要告就來提告!”

  對此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有關人士回應指出:“一切依法辦理。”契約關係屬民事部分,後續就依當初雙方簽訂的契約內容處理;相關法律問題,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會進一步研究。

  陳水扁辦公室從今年7月開始承租位於臺北市臨沂街的辦公室,每月房租4萬元(新台幣,下同);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原已簽約並預付半年房租,卻因臺灣“立法院”通過修正“卸任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禮遇條例”,必須停止對陳水扁禮遇,因此發文給陳水扁辦公室及房東,追討11月及12月共2個月的房租8萬元。

  據了解,陳水扁辦公室目前僅靠小額捐款繼續運作。(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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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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