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1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吳淑珍被控“公務機要費”等案,上午二審宣判後,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11時隨即召開延押庭,陳水扁與法庭激辯近兩小時,“合議庭”裁定陳水扁還押。島內法界人士研判,下周極有可能以書面裁定,再延押陳水扁。
陳水扁案二審結果出爐,臺灣“高等法院”判陳水扁、吳淑珍各20年徒刑。由於陳水扁羈押期限將在6月23日屆滿,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召開訊問庭。陳水扁律師團認為陳水扁家已將瑞士海外鉅款匯回,加上“合議庭”也曾説只要鉅款匯回就能讓陳水扁交保,希望能讓陳水扁交保。檢察官則堅持立場,認為陳水扁家海外鉅款沒有全部匯回,羈押原因沒有消滅,他仍有逃亡之虞,應繼續羈押。
陳水扁表示,他絕對不會逃亡,他已被羈押562天,並再懇求合議庭給予他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陳水扁還當庭承諾,他會將陳水扁家瑞士的5.7億,一個禮拜內匯回臺灣。“審判長”諭知,今天不會做出評議,陳水扁延押與否改天會以書面裁定。訊問庭結束後,陳水扁隨即還押臺北看守所。
島內法界人士研判,由於陳水扁家瑞士款仍未全數匯齊,加上若控、辯雙方均要上訴,二審合議庭可能無法在6月23日延押期限到期前,完成案件移審。因此極有可能下周以書面裁定,再延押陳水扁。(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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