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4月26日訊: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陳姓男子懷疑羅姓友人與女友發生性關係等,闖進其住處倒甲苯後點火,羅男被燒成重傷送醫不治。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26日依殺人罪,改判陳男有期徒刑11年,全案可上訴。
據報道,這起案件源於,陳男不滿羅男與女友發生性行為,更帶她去賣淫,因此在2014年8月某日下午,闖進羅男位於宜蘭市的租屋處,與他起口角;這時,陳男拿出預先準備好的甲苯潑向羅男並點火,羅男送醫治療後仍傷重不治。
法院審理階段,一、二審法院均重判陳男有期徒刑18年;更一審改判有期徒刑15年。案件進入更二審,高院認定陳男具有精神疾病等狀況,改判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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