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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團火燒車事故是人為?李昌鈺:證據會説話

2016年09月02日 10:36:29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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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

  國際著名刑事鑒識學專家李昌鈺博士(圖片來源:中評社)

  據香港中評社9月2日報道,針對7月19日遼寧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國際著名刑事鑒識學專家李昌鈺博士表示,包括臺籍司機導遊以及陸客共26人喪生,是否是人為縱火?他表示“證據會説話”,在美國火災意外判斷屬於人為因素,通常只佔三成,刑事鑒定通常要把所有可能原因都找出來,尤其是起火點要找出來。

  震驚兩岸的遼寧陸客團火燒車事件,發生迄今已經超過一個半月,從桃園檢方公佈調查結果,歸納兩大主因分別是駕駛艙的兩瓶塑膠瓶裝的汽油,第二是司機故意喝得爛醉,“汽油”與“酒駕”是否導致火燒車?或者還要更明確的事證?

  位於桃園龜山的“中央警察大學”9月1日上午舉辦80週年校慶暨開學典禮,下午有犯罪偵查與鑒識科學國際研討會,校長刁建生邀請警大校友,也是國際刑事鑒識專家李昌鈺博士演講。

  李昌鈺在出席活動空檔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任何火災事件,通常可以分成“意外”火災,好比電線走火,第二是“自然”起火,好比雷電,第三也可能是“人為”故意,汽車實際上是常常起火,好比車禍撞擊起火。

  至於這起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屬於人為故意縱火?

  李昌鈺表示,以縱火機率來看,在美國意外起火比較多,佔了60%,人為佔了30%左右,自然起火佔10%,如果判斷出來是人為縱火,就要找出動機,那是很有挑戰性。

  李昌鈺表示,首先要找到起火點以及火源,通常要掌握五個元素,好比用火柴?打火機?或是遭到雷擊?第二要燃料,第三要有空氣,第四是怎樣引發起火等等,所有證據都要找出來。

  他認為,如果證據判斷出來是人為因素,那要看動機是什麼,動機不外乎是“政治”“報復”“金錢”“仇恨”等十多項原因。

  李昌鈺稍後的演講,也把他過去處理重大且棘手的犯罪事件偵查鑒識,以個案方式拿來討論,這也包括重大火災事件,他提醒警大學生要培養敏銳的觀察力,好比一場火警,現場看到的火焰,不同顏色代表不同的溫度,加上起火位置,很多不是仰賴實驗室的科學分析,更多需要現場採集的證據綜合判斷,永遠要牢記:“證據會説話”。

  年近80歲的李昌鈺博士,坦言時代進步,犯罪手法也不斷翻新,對於犯罪偵查來説是更大挑戰。他説,21世紀刑事偵查新理論,從以往的“現場”“物證”與“資料庫”比對,找到“資訊”、“人證”與“情報”,現在愈來愈多是屬於“電子物證”。

  李昌鈺説,所謂的“電子物證”,就是不説話的人證,好比透過監視器等畫面,去拼湊整個犯罪經過,犯罪事實幾乎無所遁形。

[責任編輯: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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