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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機車”很糾結:手機叫車 來輛摩托

2016年05月21日 10:08:3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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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車在臺灣被叫作機車,從都市到鄉村都是道路的主角,臺灣有“機車族”,還有一個政黨叫“機車黨”。身處臺北,經常感慨幸虧臺北人有嚴守紅綠燈的習慣,否則那些呼嘯的機車長隊令人不敢舉步。據最新的統計數字,臺灣共有機車1366萬輛,幾乎每位適齡駕駛者都有一輛機車,這還是9年來的最低數字。在綠色環保觀念的壓力下,臺灣管理部門一直力推機車減量,但老百姓對機車的需求卻一直未減。不減機車,影響環境;減幅太大,“機車族”反彈。機車問題一直很糾結。

  近日,網路叫機車的軟體悄然興起,令機車的糾結又成了新聞話題。

  出租機車

  在大陸,如果你用手機叫車,來的一定是輛汽車;而在臺灣卻不一定,因為叫機車的軟體已經投入使用,因此,手機叫車、來輛機車並不新鮮。其中“Let’s Ride”APP走共乘省錢路線。類似叫計程車的軟體,只要你提供出行的起、止點,便能有順路的車主接送,起步價35元(新台幣,下同),每公里加10元。這款軟體的經營者介紹,他們先在公共交通不便的新北淡水的學生中試運營,現已運營1年,有200多名機車主加入,1.5萬人下載了軟體,每天接單超過30張,而且有六成回頭客,證明這項服務被市場接受。本月他們會將服務擴大到新北市、臺北市,機車主也不再限于學生身份,現在已經有近千車主提供了個人資訊準備加入。

  一北一南,臺南市有個出租機車的網路平臺,車主提供車況資訊,自行決定租金,短期使用者可上網選車,與車主直接見面或通過網路經營者代租代還。相比在市內一天700元至900元的汽車租金,租輛機車每天最高300元,一小時四五十元,深受旅行者的歡迎。

  法規空白

  雖然出租機車商機大好,但據臺灣現行規定,較起真來卻有違法之嫌。臺灣規定如機動車投入營業必須要商業登記、取得運輸業營業執照,否則便是違法運營,可處5萬元至15萬元罰款。但現有規定只針對汽車,機車投入營業尚無法規可依。既然無規,可解釋為不違法,但也可解釋為未經核準而營利形同違法,臺灣公路局表示如果認定車主有收費營利事實,蒐證後可開罰,並可扣牌照6個月。但如果車主強調並非運營,而是共乘共用的“拼車”,這事就有點説不清楚了。

  臺灣的“機車族”們強調,主管部門不能只喊“機車減量”,要正視機車“所向無敵”的現實,環保不該只看機車數量,應參考車輛發揮的實際作用來分析,機車的“共乘共用”也能達到環保效果。法律專家認為,現在關鍵是要著手為機車運營立法。但立法需要時日,且有些難以操作的細節,比如汽車投入運營時駕駛員要考難度較高的職業牌照,如果機車投入運營,職業牌照的標準怎麼定?機車的危險度高於汽車,如果投入運營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者的人身傷亡,法律如何界定責任與懲罰?

  糾結難解

  一方面為了環境要推減量,一方面除了代步又冒出來了經營,機車的糾結在臺灣一時難解。主管部門堅持鼓勵老百姓多使用公共運輸,改變出行習慣。並與地方合作推動各項公共運輸發展方案,以優惠手段促使人們選擇公交出行,減少私人運具的使用率,至少不再讓機車數量增長。數字顯示,主管部門的努力收到了成效,臺灣公交的載客量比7年前增加了二成,機車的數量也在下降中。

  但目前臺灣仍有七成人不習慣搭乘公交,其中近一半選擇機車,有學者指出,應理性看待各種交通工具,在城市和鄉村,每種交通工具都有適合的環境,現在喊機車減量,要以公共運輸代替,但偏遠地區仍依賴機車。管理部門要因地制宜,建立均衡運輸系統,不能口號式管理,而要平衡環保、安全、空間使用率、交通高峰等因素,引導不同的交通組合。當交通完善,老百姓自然會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機車自然減量。

  至於機車運營,大多數學者認為禁不如管,既然已經有需求,市場已經選擇了機車,而且“共乘共用”也合乎環保精神,主管部門就應該管起來,有關辦法要儘快出臺,比如駕駛人資格、收費與載客標準、事故責任等,要有規可依,同時要制定機車職業駕照、機車安全性檢驗和保險措施等規範,這樣才能將機車運營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

  機車,減不減?運營,禁不禁?這是個難題,考驗管理部門的智慧與能力。(陳曉星)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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