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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涉跨境賣淫案遭起訴

2016年03月31日 12:54:39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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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3月31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捲入賣淫風波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因遭“美國在臺協會”檢舉涉及跨境賣淫集團案,警調去年10月約談、搜索主嫌戴君儀、仲介賣淫的鐘宜姿、劉喬安3人。臺北地檢署認定3人確曾安排11名女子赴島外賣淫,今天(31日)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3人。

  檢方查出,戴君儀仲介賣淫27次、鐘宜姿6次、劉喬安2次。劉不但協助鍾女仲介、物色女子,還幫忙在男客挑選應召女時炒熱氣氛。

  起訴書指出,戴君儀自2010年間起至2015年10月間止,先後向11名女子錶示,可媒介前往美國、歐洲、澳洲、日本、港澳地區賭場、飯店或于島內各處與男客從事性交易。併為女子訂購機票、聯繫男客接送及挑選事宜、帶領女子赴島外或在島內各地進行性交易,從中收取1萬元(新台幣,下同)至30萬元不等性交易費用。

  鐘宜姿自2014年間4月起至2015年9月間止,先後向林姓3名女子錶示,可媒介前往港澳地區、新加坡或島內各處與男客從事性交易。待3名女子應允後,隨即為3女訂購機票、聯繫男客接送及挑選事宜、甚或陪伴該等女子赴島外或在島內各地進行性交易,從中抽取4萬元至6萬元性交易費用。

  鍾女閨蜜本名劉依函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協助鍾女安排應召女子供男客挑選、陪伴應召女子赴島外與男客見面、向男客推介鍾女旗下應召女子、于男客挑選應召女子之場合中串場、熱絡氣氛,並觀察環境安全、應召女子與男客間之互動、應對狀況以回報予鍾女等事宜。

  劉、鐘于2015年5月及7月間,先後帶領如翁姓、李姓女子與男客見面、供男客挑選後進行性交易,待鍾女向男客收取性交易費用後,2人平分。

  檢方指出,戴君儀、鐘宜姿、劉依函3人,係犯“意圖營利媒介女子與他人為性交罪”。檢方去年搜索戴君儀住處查扣美金8054元、港幣2萬元,認定是她于2013年間因媒介女子前往美國從事性交易之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台灣網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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