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臺灣萬象

臺一偷書賊7年竊20萬本書 曾兩度被逮死性不改

2016年03月08日 18:12:29  來源:人民網
字號: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偷書7年賺千萬!一名大學肄業的34歲男子蕭文嘉,走遍全臺各大書局偷書,再以6折網拍,月入10萬元(新台幣,下同),7年來得手20萬本,靠著無本生意賺進10桶金。嘉義市刑大前往彰化溪湖逮捕蕭嫌,起出的贓書排成一整排,有如在辦書展。

  嘉義市警局刑大偵三隊破獲縱橫全臺的書局大盜,蕭嫌住在彰化溪湖價值千萬元的透天厝,再月付3000元另外租10坪套房藏書,套房裏有各式圖書及3C産品,警方清點後發現,光是套房裏的贓書就多達4000多本,有如一家小型書局,而蕭的太太對老公偷書上網轉賣的行徑,卻一無所知。

  原價6折上網銷贓

  10月間,嘉義市敦煌書局因發現圖書短少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蕭把車停在距離書局兩個路口處,再背著背包到書局裏偷書。

  警方跟監長達1個半月,發現蕭嫌幾乎天天到書局偷書,作案地點遍及全臺各縣市,有時一天之內光顧同一家書店兩至三次,每次得手約20本書,而且專挑暢銷書下手,研判7年下來,蕭嫌至少偷了20萬本書。

  蕭嫌把偷來的贓書帶回彰化溪湖套房,再用2個網拍帳號經營圖書網拍,以原價6折出售贓書,免運費還附贈品,生意強強滾,平均月入10萬元,扣除郵資、車資,每月凈賺7萬元,帳號分別有2萬多個正評價,還公告要聘工讀生幫忙整理書籍,還標榜福利好、享勞健保。

  兩度被逮死性不改

  警方查出,蕭文嘉過去曾兩度偷書被書店業者當場人贓俱獲,被依竊盜罪嫌送辦,但他仍“不改其志”,繼續偷書做無本生意。

  他向警方供稱自己喜歡文學、曾就讀中文系,讀了才覺得與想像不同、沒搞頭,讀到大三肄業。

  一罪一罰警吁指認

  蕭嫌還抱怨,其實每天偷書很累,所以他會儘量替自己排週休2日,有時還會壓力大到晚上做惡夢驚醒,對於被警方查獲並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他直呼倒楣。

  警方指出,蕭文嘉不是雅賊,偷書不是自己愛讀,主要還是基於經濟考量,賣書賺錢,犯行採取一罪一罰,以店家為主,偷竊店數愈多,罰得愈重,呼籲受害業者趕緊出面指認,讓蕭接受應有的制裁。

  至於書店要如何防範竊賊?金石堂書局黃姓副理表示,加裝監視器,減少拍攝不到的死角,並請店員多巡視、注意行跡可疑者。

[責任編輯:高旭]

最熱新聞
評臺觀海
臺灣一週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