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禍而失憶的陳宏智,用筆電記錄人生。(臺灣《聯合報》/讀者戴陽提供)
陳宏智説,有些事不記得了,反而比較開心。(臺灣《聯合報》/陳皓嬿 攝)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新竹縣北埔鄉有個因車禍導致失憶的“筆記男孩”陳宏智。剛認識的人、才講過的事情,沒幾分鐘就忘了,陳宏智知道自己記憶力差,5年前開始以筆電當“義腦”,每天用一行文寫下當天做了什麼,“我什麼都會忘,但絕不會忘記這筆電”。因為這本筆電就是陳宏智的人生,“我的每一天都在上面”。
失憶後的陳宏智説,每次要硬想已經忘記的往事,就會頭暈、頭痛,覺得很煩躁,“有時候不記得比較開心,像上次和誰吵架,我已經忘了。”
但有些事陳宏智會要自己一定得記得,例如買東西付錢時,就會在心中不斷默念“錢付過了”;媽媽交代他買的東西,他也會在路上復誦,直到店裏為止。
5年前一場車禍,陳宏智頭部大量出血、顱骨骨折,造成腦部感染,差點變成植物人,昏迷數周後雖奇跡般復蘇,卻因腦傷而失憶。
陳宏智每天的例行公事是拔草,如果當天忘了記下拔幾根,隔天他就只能在筆電上寫“X月X日中止”。他會對這樣的日子感到迷惘、痛苦,“因為對我來説,這天就是沒有活過。”
不過陳宏智的失憶並非全面性。採訪當天,記者和攝影分別向陳宏智自我介紹姓“陳”和“戴”。5分鐘後再問他記者姓什麼,陳宏智正確回答姓陳,並表示因為和他同姓,所以記得。但問陳宏智攝影姓什麼,他卻答不出來。
請陳宏智寫字,先寫豬肉的豬,再寫殯儀館的殯,陳宏智寫對“豬”字,但忘記“殯”怎麼寫,只寫出左邊的“歹”字。苦思一番,最後將右邊填上豬字右邊的“者”,完成他記憶中的“殯”字。
成大醫學院神經學科教授白明奇解釋,這種“把最近的記憶拿來拼湊”的行為,稱為“作話”,是患者將遺失的長期記憶,透過最近期的短期記憶來填補,並説服自己這是事實,顯示陳宏智的海馬體並沒有完全毀損,仍有片段記憶功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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