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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渣男為付房租等開銷 竟讓16歲女友賣淫1162次

2016年03月08日 20:43:18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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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5月5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臺中一名16歲少女和大3歲的高姓男子交往同居,因為沒錢繳房租,竟然聽從男友建議下海賣淫,短短1年接客1162次,碰上變態客人也不敢拒絕,好不容易賺進至少240萬元(新台幣,下同),卻因為供男友買車、修車揮霍,存摺裏只剩9萬多元,讓警察忍不住直呼真是“傻孩子”。

  檢警調查,高姓男子明知女友只有16歲,竟為了房租、生活費等開銷,找范姓、卓姓友人擔任經紀人,安排少女下海賣淫,每次抽成2100元至3000元,還説只要存到200萬元,就要和女友一起開店,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少女為了和愛人“圓夢”,從2013年12月底開始接客,為了有更好的價錢,還特地到桃園、新竹等地。即使一度不想再出賣肉體,卻因為高男不斷勸説“再撐一下,下個月沒錢就糗了”繼續忍耐,無論是碰上生理期,還是有客人提出變態要求,全部照單全收。

  檢警在2014年12月底查獲少女賣淫,發現她在1年內竟然接客多達1162次,以每次至少抽2100元計算,應該已經賺進244萬元,但她的存摺卻只有9萬多元。而錢全都讓男友拿去買車、修車、繳罰單。賣身“圓夢”卻落得一場空,檢方也忍不住痛斥高男把女友當生財工具,訊後將他和兩名友人依違反“兒童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台灣網 朱煉)

[責任編輯: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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