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TVBS新聞網報道,背新買LV包逛LV店,貴婦竟然被店員當成賊。臺北孫小姐去年十月背著要價16萬(新台幣,下同),限量的粉紅色貝殼包,和女兒去逛LV臺北101旗艦店,孫小姐説當時收訊不好,自己背包包走到門口講電話, 卻被女店員指控是小偷,儘管當時向對方解釋自己的包包是限量的,架上早就沒貨了,但店員堅持檢查包包,孫小姐覺得受辱憤而提告。
當事人孫小姐稱説自己走到門口時,突然遭店員搶包,店員表示這個包包保養很新,以為是店裏的商品。
自家商品和客人包包,傻傻搞不清楚,孫小姐很不能接受LV店員這種行為,她説,當時自己背的是粉紅色限量貝殼包,要價超過16萬,包包裏還裝著同品牌皮夾,38000元,一身行頭將近20萬,還被當成賊。
最後,孫小姐從包包裏拿出自己的東西,厘清是店員搞烏龍,孫小姐認為名譽受到侮辱,告店員妨害自由。檢方認定,朱姓女店員當時是維護店家權益,不起訴,但孫小姐説被當成小偷的陰霾,仍在她心中揮之不去,將提出再議,並向LV及這名女店員求償。
[責任編輯:黃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