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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學運女王”遭媒體設局援交 起訴壹週刊

2016年03月10日 14:31:42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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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時電子報”1月28日報道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不滿《壹週刊》找自家女記者、狗仔隊港籍男成員,分別喬裝媽媽桑“小嫻”、嫖客設局,本月15日與律師至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罪。北檢已完成分案,指派檢察官陳宗豪偵辦,預計下月傳喚劉喬安與《壹週刊》相關被告厘清案情。

  去年12月,《壹週刊》報道劉喬安是高檔援交妹,開價一次10萬元(新台幣,下同),港男殺價到3萬元。雙方討價還價因價碼太高而交易破局後,劉還主動在房內脫掉紅色迷你裙,換上牛仔短褲才離開。

  臺網友:若你不是那樣的人,誰設你的局

  劉喬安日前被曝光疑似援交視頻,控告臺媒設局,案件交由臺北地檢署偵辦。因為此事,劉喬安曾“為養小孩下海”的往事也被揭出,形象大受影響。對此不少網友表示,被媒體捧紅的“太陽花女王”,現在是栽在媒體上了。

  H.c. Wei:民主不能交易,但身體可以交易?

  不死喬院長2號:若你不是那樣的人,誰設你的局。

  雄霸:捧紅她的是蘋果,毀了她的是壹週刊。兩家同一個老闆,呵呵,還真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Chris:我覺得她不管是援交、説謊、拿孩子當擋箭牌,都不應該被偷拍,這是隱私嘛。

  Xiaolang Tsai:狗咬狗,兩嘴毛。

  JohnMash:如果不是當時被捧到了一個“女王”的位置,現在反彈的聲浪又怎麼會那麼大。想當公眾人物,言行當然就要受到檢驗。

[責任編輯:黃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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