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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官員“曬”財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財産也不“放過”

2016年03月09日 10:23:15  來源:新華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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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監察部門網站開工英九的部分存款明細,他和夫人周美青去年的存款達到7293萬元新台幣。

  臺灣的“陽光法案”包括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回避法”、“政治獻金法”等在內的一整套法令。

  據《晶報》報道 每年11月開始,近6萬名臺灣公務人員都要集體做一件事了——申報個人財産。21年前,臺灣當局出於端正政風,確立公職人員清廉行為的考慮,公佈實施了“公職人員財産申報法”,而後經過不斷修訂完善,形成了包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回避法”、“政治獻金法”等在內的一整套“陽光法案”。在臺灣監察部門的網站上,當局正副領導人、“五院院長”等高官的財産可隨意查看,名下多少存款多少股票、幾套房子幾輛車等資訊一目了然,連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財務狀況也不“放過”。苛刻嗎?確實有點,但誰讓你選擇當官呢?!

  龍應臺也有“抱怨”

  財産申報不必把資訊“攤給全世界看”、“我覺得自己的人權被剝奪了”。這些話聽起來有些耳熟?但你想像不到吧,它們出自大名鼎鼎的龍應臺之口。

  今年7月,臺灣監察部門在官網上發佈了新一期的《廉政專刊》,公佈了包括龍應臺在內的部分高官的財産狀況。這其實是慣例,但“龍部長”在一些媒體的追問下卻有些抱怨。申報材料顯示,她擁有現金存款721萬餘元(新台幣,下同,約合144萬人民幣)、有價證券1874萬餘元與多筆不動産,在一家大陸銀行有存款並持有大陸國債,並在一年內還清了1060萬元的房貸,被一些媒體評論“很會理財”。“這有什麼好説的?就是這個洞拿去補那個洞。”龍應臺説。

  龍應臺説,她並不反對申報個人財産,也肯定“陽光法案”的反貪功效,但她覺得無需將個人財務狀況公之於世,連地籍資料都要公佈,“自己的人權被剝奪了。”龍應臺認為,政務官將財産清楚告知監察部門即可。

  “陽光法案”摸底探細之威力可見一斑。實際上,並非龍應臺一個人發“牢騷”。有官員早就抱怨,每個應申報的公務員到了申報日看到表格就頭大,有的申報項目過於細化,連汽車汽缸容量也要填報,意義何在?更有官員表示,每次申報財産,就要和老婆吵架。

  臺灣監察部門公職人員財産申報處組長黃竟修理解這些官員的“不爽”,但他認為,身為公務人員必須接受公眾監督,“陽光法案”就是要端正風氣,樹廉立威,有些人認為隱私會被洩露,但出於公義與私利之平衡,必須這樣做。

[責任編輯:范斯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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