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3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43歲黃姓男子去年在網路“豆豆聊天室”認識14歲的初中女生,少女將初夜獻給黃男後,2人又相約嘿咻4次,其中3次還是車震,還至她家嘿咻,後來因為少女行為有異,遭母親發現女兒與黃男上床而報警,法院日前依與幼女性交罪判黃男8年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少女與雙親54萬元(新台幣,下同),仍可上訴。
黃男到案後,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也不知少女才14歲,但少女稱,有告訴黃男自己初二,法官也認為,少女看來就是初中生樣子,且黃男育有二子,分別就讀小學與初中,而少女與黃男就讀初中的兒子年紀相倣,認定黃男涉及與幼女性交罪,一審判6年。
檢察官上訴後,“高院”日前再加重判黃男8年,民事部分維持原判。(台灣網 李學磊)
[責任編輯: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