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蔣經國下令編印的《總統蔣公哀思錄》裏頭,蔣介石這份政治遺囑的“秦孝儀承命受記”及首長簽名字樣,全部不見了,但是“耶穌基督”四字仍然留存在內,遺囑日期依舊是寫“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至於蔣介石的“家事遺囑”,應該早在其晚年時期,在蔣氏父子及蔣宋夫妻之間,在日常生活點點滴滴的過程裏,已經作了完整的交代。綜觀而論,真正算得上是蔣介石親自授權的遺囑,還是蔣介石病中,以危顫顫的右手寫下的那十六字——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死生於度外。
在蔣介石最後的日子裏,他似乎冥冥中對清明節感觸特深,尤其是他再三品讀黃庭堅那首《清明》詩句:“賢愚千載知誰是,滿眼蓬蒿共一丘”,他應當早已體悟,此生功名塵土、榮辱得失,如今俱往矣!遺囑不遺囑,對蔣介石已不是那麼重要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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