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蔣介石醫療報告得知,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當晚,蔣介石是在睡夢中心臟停止跳動,因而最後臨終之際,並未留下任何口頭遺言,逝前也沒有命令文書侍從(如秦孝儀)作任何書面遺囑。
秦孝儀奉宋美齡急召趕到士林官邸,是在四月六日淩晨二時許,蔣介石逝後近三小時了。秦孝儀當時奉宋美齡之命,連夜趕寫一份遺囑,純係臺面上官方版“政治遺囑”,不是真正的遺囑,更不是蔣介石留給親人的“家事遺囑”。
秦孝儀四月六日淩晨起即不眠不休,連夜撰寫這份“政治遺囑”,初稿寫就後,送交宋美齡過目,宋美齡特意交代秦孝儀,你應該再加上一句話,強調先生是信基督教的。所以,蔣介石的“政治遺囑”開頭即言:“自余束髮以來,即追隨總理革命,無時不以耶穌基督與總理信徒自居……”這份蔣介石死後才“補寫”的遺囑,備受時人爭議的,有幾個問題:遺囑明明是四月六日清晨撰寫的,遺囑的末尾卻寫成“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秦孝儀承命受記”,尤其最後那句“秦孝儀承命受記”,被視為畫蛇添足之作,因為,秦孝儀抵達士林官邸已是蔣介石死後三小時以後的事了,何來“承命受記”?即使是承宋美齡之命,也不合遺囑係記載死亡當事人遺言之通則。
侍從人員為此緩頰,認為是參考汪精衛寫孫中山先生遺囑之手法。這説法更是不通,畢竟蔣、孫遺囑兩者情況大不相同。汪精衛為孫文寫遺囑,一是遺囑內容完全係孫先生之生前口授;再者,汪精衛本係孫中山屬意的重要骨幹,何況汪氏是在遺囑供黨政要人簽名的區域內,注記“筆記者 汪精衛”六字,而不是把名字注記在遺囑本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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