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臺灣萬象

2008台中後裏斷橋奪3命 臺“公路總局”負主要責任

2016年03月09日 23:40:1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圖片來自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1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臺中縣後裏大橋在颱風“森拉克”肆虐下被破壞,整座橋攔腰折斷,橋上車輛全落水,造成3死3失蹤。當時負責守橋的楊姓與廖姓員工被檢方起訴,臺中高分院引用臺當局“監察院”調查,認為責任在臺“公路總局”,不應追究基層人員過失,因此判兩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臺“公路總局”封橋決策過程僵化,未依老舊橋梁實況彈性調整封橋時機,並回顧當天經過:當天下午18時39分,水位已逼近警戒線,臺“公路總局”仍堅持7點封橋,結果大橋在封橋前便斷裂。法官認為,臺“公路總局”決策慢半拍,行政過程僵化是主因。

  後裏大橋是臺中市豐原與後裏的重要樞紐。2008年9月14日,颱風“森拉克”導致大甲溪水暴漲,後裏大橋橋墩被沖毀,且因臺“公路總局”未及早封橋,造成3死3失蹤。臺中檢方與臺“監察院”調查,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輪班守橋的楊姓辦事員、廖姓養路工。臺“監察院”認為臺“公路總局”與臺“水利署”有疏失,提案彈劾時任臺“水利署長”陳伸賢與臺“公路總局長”陳晉源,不過,陳晉源彈劾案表決未通過。

  檢方認為楊姓與廖姓兩人擅離職守,但法官認為,臺“公路總局”未準備基層員工的晚飯,讓兩人在車子沒油與饑餓的狀況下巡橋,他們暫時離開買晚餐並非擅離職守。且兩人加完油、買完便當後便立即回現場,並在水位上升時及時回報。但臺“公路總局”未及早下令,他們只能聽命行事,因此主要責任在臺“公路總局”。(台灣網 周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責任編輯:周劍]

最熱新聞
評臺觀海
臺灣一週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