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一名金姓婦人因偷走鄰居家的姜母鴨,被判處易科罰金新台幣18萬元。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東一名金姓婦人因聞到姜母鴨的香味,竟潛入鄰居家將整鍋姜母鴨端走,事後袁姓鄰居報警,臺東地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18萬元(新台幣,下同)。
據悉,金姓婦人聞到香氣四溢的姜母鴨,於是順著香味尋找,發現袁姓鄰居家的餐桌上放了一鍋熱騰騰的姜母鴨,金姓婦人遂擅自潛入,將姜母鴨整鍋端走,還和王姓同居人一起享用。
袁姓屋主返家後,發現姜母鴨不翼而飛,懷疑是金姓婦人所為,經明查暗訪後,確認竊賊就是金姓婦人,袁姓屋主隨即報案處理。
金姓婦人到案後,堅不認錯,但最後仍是被依竊盜罪起訴。臺東地院日前偵結,法官認為金姓婦人貪圖小利,恣意竊取鄰戶財物,判處金姓婦人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易科罰金18萬元。
[責任編輯: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