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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老婦罵鄰居半年 法官判97個公然侮辱罪

2016年03月10日 01:18: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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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臺北市71歲周姓老婦因瑣碎原因從前年開始和67歲黃姓老鄰居交惡,期間黃某經常以“老妓女”、“婊子”等侮辱字眼謾罵,更説出“砍死你”等恐嚇詞語;周某為控告黃婦,耐心忍受其謾罵,悄悄以錄音筆進行長達半年的蒐證。士林地方法院經審理後,依334段錄音內容,判處黃某97個公然侮辱罪和12個恐嚇罪,並罰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12萬元(新台幣,下同)。

  據了解,這對老鄰居是居住在臺北市內湖文德路某公寓,因黃婦懷疑周婦“插稻草人”害她,雙方因此開始交惡,並開始不定期在樓梯間往樓下破口大罵;由於周婦聽不懂閩南語,在忍受疲勞轟炸一個月後,決定自行蒐證提告。

  案件在審理時周婦當庭提出3張光碟一共334個錄音檔,證明黃婦確實有對她進行侮辱、恐嚇;法官助理在耐心聽完這334個罵人的錄音檔後,發現黃婦罵人詞彙之多令人嘆為觀止,從同性戀到鐘鎮濤的前妻B嫂都是她的攻擊語言,而且罵人的話“絕不重復”,如果將她罵人的話語集結成冊,根本就是一本“髒話大全”。

  法官在審理後認定,“以天計次”來算黃婦這半年來一共罵97天,也就是平均每2天就對周婦疲勞轟炸1次;因此依一罪一罰原則,判處黃婦97個公然侮辱罪和12個恐嚇罪。

  而其中公然侮辱罪部份,每罪判處拘役3天,至於恐嚇罪部分則是每罪判處拘役10天,因此應執行411天拘役;不過由於刑法“數罪並罰”有其上限,所以最終判決應執行之拘役為120天,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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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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