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日前,臺中市一名現年48歲的羅姓男子酒後侵入鄰居家,並強行親吻近80歲的老婦,並撫摸老婦胸部和下體,老婦苦苦哀求,才使其作罷。近日,臺審判機關以猥褻罪判羅姓男子服刑10個月;該男子不服上訴,臺審判機關二審認為,他不該猥褻老人,且迄今仍未致歉,將全案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報道指出,羅姓男子是一名出租汽車司機,他稱自己因酒後神智不清,才向鄰居老婦做出此事。案發後,羅姓男子曾多次找老婦請求原諒,但老婦已經避居到其他子女住處。偵辦過程中,老婦已表示不再追究。
羅姓男子錶示,自己是一名單身父親,家中有1女2子需要撫養,父親82歲重病就醫中,也需要他照顧,希望臺審判機關可以從輕判決。
臺審判機關認為,羅姓男子不知自製,逞個人性慾,侵害年邁老人,對老人家身心造成受創,判刑10個月並不失當。
判決書指出,羅姓男子假借贈炒菜鍋之名,侵入鄰居老婦家中,不顧老婦拒絕反抗,雙手抓住被害人頭部,強行親吻臉頰,隔著衣物撫摸對方身體。老婦一再下跪懇求,才使他作罷離去。
被害老婦報案後,臺警方在老婦身上採得羅姓男子DNA,羅姓男子無從狡辯,罪行足以認定。(台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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