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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女子“腳踏多船”贏官司 嗆“我都用別人老公”

2016年03月10日 14:35: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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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位綽號小君的女會計腳踏兩條船,不僅與有婦之夫廖姓男子交往,且充當綽號小智男子的“小三”,小君還理直氣壯的向廖説:“我都用別人的老公!”廖為了報復,竊錄小智與小君出遊照片,提供給小智的林姓妻子,林婦提告,但臺中地院依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名,將廖判刑5月,緩刑2年。

  報道稱,本案“小三”小君大獲全勝,小智與原配林婦離婚,今年初與小君結婚;最衰是廖姓男子,不僅失去“小三”,還被法院判刑。

  檢警查出,已婚的廖姓男子(31歲)兩年前上網認識小君,雙方同居,由廖介紹小君承租臺中市套房,雙方MSN交談。廖後來發現小君經常不在同居處,委託徵信員調查,發現小君與男子小智交往密切,還到北海道旅遊,廖詢問小君怎麼回事?小君説: “那是我之前的男友,説他離婚,老婆又反悔、會鬧,才又跟她結婚。”

  廖才知道小君“早已是別人的小三”,小君還理直氣壯説“反正我都用別人的老公”,廖恨得癢癢展開報復,竊錄小君電腦內與小智出遊的照片,提供給小智妻子林婦,林婦對丈夫及小君提起妨害家庭告訴。

  檢察官當庭勘驗照片,發現兩人雖獨處一室,小智赤裸或衣衫不整,但小君自始衣著整齊,不能證明有相姦或通姦犯行,遂以無積極證據證明犯行,予以不起訴處分。

  小君反控廖涉嫌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侵入住宅罪,經檢察官起訴後,廖在法官審理時已與小君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法官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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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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