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最高法院”日前對一名林姓性侵犯作出“送醫治療”的裁定;對此,臺衛生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石崇良指出,又是一個“恐龍法官”(脫離現實,對受害者毫無同情心),他認為性侵犯不是精神病患,應回歸矯治體系。
據報道,臺一名林姓男子因猥褻女兒遭檢方送交臺北監獄,林妻提起聲明異議;臺“最高法院”23日裁定,監獄不夠專業,林姓男子應在醫院治療,撤銷林男移送監獄執行。
石崇良認為,做出判決的法官把“性侵犯”和“精神病患”混為一談,醫師沒有權力把性侵犯拴在醫院,而且性侵犯出入醫院治療,也會讓其他病人家屬感到不安。(台灣網 劉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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