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陳水扁當局調查部門主管葉盛茂遭控將陳水扁家洗錢情報交給陳水扁,另將檢調搜索消息告知民進黨籍民代柯建銘。法院一審以圖利、泄密等罪判處葉盛茂10年,臺灣“高院”二審20日改以隱匿公文、泄密等罪判6年。由於泄密罪屬二審定讞,泄密部分,葉盛茂須先入獄服刑,隱匿公文部分仍可上訴。
據報道,葉盛茂被控于2006、2007年間,將有關陳水扁家族疑涉洗錢情報交付陳水扁,另于2008年間,將花蓮三棧溪礦場弊案的檢調搜索消息告知民進黨籍民代柯建銘。
法院一審時,合議庭以圖利部分判處葉盛茂8年6月、剝奪公權5年,泄密部分判處葉盛茂2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10年、剝奪公權5年。葉盛茂不服上訴到臺“高院”後,臺“高院”合議庭20日將圖利罪部分撤銷,以隱匿公文罪改判葉3年9月、泄密部分仍判處他2年6月,合併執行6年。(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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