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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兩15歲少年開淫窟 騙12少女為“愛”賣身

2021年01月22日 17:32:58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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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病了,12名賣淫少女17日遭安置,其中有人觀念偏差,替主犯喊冤,絲毫不覺得自己受害。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5月1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兩名外型俊俏的15歲少年,去年底透過網路與多名少女謊稱談感情,將她們騙上床後,再稱“一起打拼賺大錢”,誘騙對方賣淫,甚至提供毒品。部分少女為了爭寵還拼業績,每月替兩少年賺進3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5個月來有12名少女受害,最小的僅12歲、最大的17歲。16日晚警方將這兩名少年逮捕,檢方將追查幕後是否有主使者。

  每月進帳300萬元

  據報道,警方調查,高姓與劉姓少年分別就讀初中三年級與二年級,去年底架設“月光時尚娛樂經紀公司”網站招攬小姐,旗下3處應召站每月進帳300多萬元,兩人各得30萬元,其他的分給何正雄等6名應召業者和旗下小姐,何正雄等負責開發客源。

  今年3月,警方救出兩名失蹤少女,發現兩人誤信高姓少年稱“絕不會強迫小姐作S(性交易)”而落入陷阱,被帶至中和區摸摸茶店上班,每天都與酒客性交易。

  惡父幫子説謊蹺課

  警方循線在高姓與劉姓少年經營的3處淫窟外埋伏,隱密架設DV蒐證長達2個多月發現,高姓少年不但在網上貼上自己的帥氣照片引誘少女,還貼上一大疊鈔票照片,引誘少女“加入我們的大家庭!”甚至宣稱會從身邊“辛苦打拼認真”的少女中,挑選將來可享榮華富貴的“女主人”,讓無知少女誤信謊言下海。

  身材高瘦的高姓少年家住北市木柵區,母親早逝,父親在夜市擺攤賣雞排。荒唐的是,他早出晚歸接送少女賣淫,學校缺課連連,但他父親見兒子賺大錢,竟替他向校方撒謊請假護航。

  劉姓少年獨自在新北市新店區租屋,並與3名賣淫少女同居,劉母原以為兒子只是不愛讀書,努力打工養自己,前天接到警方通知兒子仲介少女賣淫,完全無法相信,劉父則氣得不願探望兒子。

  兩少年落網後,僅坦承用網路廣徵少女到酒店工作,否認媒介賣淫。獲救少女則向警方表示,兩少年要她們做半套甚至性交易,半套性服務收費1800元至2000元,全套2800至3000元,兩少年與店家每次可抽800至1000元。

  被救出的12名少女,年齡在12至17歲,少女供稱,她們利用課餘接客,每晚回家,父母均未起疑。

  闊氣聘8人律師團

  警方表示,主嫌高姓少年言談老成,還會閃避警方跟監,他被捕後對逼少女賣淫竟理直氣壯説:“我對她們都很好,她們也很喜歡我,我們做想做的事,有什麼不對?我靠本事賺錢有什麼不對?”

  另一主嫌劉姓少年被捕後則向警方哀求:“可不可以不要告訴我爸媽?”她的母親獲悉兒子開應召站,到警局後痛哭至休克送醫。

  兩少年17日被移送板橋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訊問,裁定責付家長帶回。兩人與共犯何正雄等8人16日晚落網時,還請8名律師到場辯護,17日訊後全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何正雄等17日深夜陸續被交保。律師張建鳴指,兩少年誘騙12名少女賣淫,並以毒品控制,得處10年以上徒刑,依一罪一罰原則,最重恐面臨12個10年徒刑,但因兩人僅15歲,依相關規定得減輕其刑。

  高姓少年就讀的學校校長昨訝異説,該名學生常請假,學習成就較低落,平時會抽煙,校方已介入輔導,發生此事老師感到驚訝與遺憾,後續將對全校輔導。

  臺灣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痛批高姓少年的父親,“這父親已失去照顧孩子的資格!”認為他將金錢放在小孩的發展前,生存觀與價值觀已嚴重扭曲,且有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規定之嫌,得處2萬至10萬元罰金並公告姓名。臺灣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黃德祥也痛批 :“不只這些少年、少女價值觀偏差,他們的父母也有嚴重問題!”(台灣網 馮江)

[責任編輯: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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