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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補習班負責人性侵12女童 竟稱兩情相悅獲同意

2016年03月10日 15:32:5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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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3月2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市某小學補習班負責人王姓男子,涉嫌利用開車接送及課輔機會性侵12名小學女童。王姓男子到案後坦承跟部分女童發生性關係,並辯稱兩情相悅獲得女童同意,但法院審理時又翻供全數否認。臺中地方法院昨天(21日)審結認為王姓男子惡性重大,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30年。

  據檢方調查,王姓男子(45歲)通過在小學任教的妻子招生,10多年前開設綜合課程補習班,他駕駛廂型車接送學童,趁機在車上對女童上下其手,還在擋風玻璃張貼隔熱紙遮人耳目,另外也在教室內趁夜間課輔時伸狼爪猥褻。

  去年6月一名小學5年級女童向老師哭訴遭猥褻,全案才曝光。臺中警方前往補習班搜索,逮捕王姓男子到案,期間有女童情緒不穩,甚至第一時間無法製作筆錄,還有女童被灌輸偏差觀念,覺得在跟王姓男子“談戀愛”,令承辦警察感到痛心。事發後有女童家屬氣憤向媒體投訴,大罵王姓男子根本就是畜生,一定要關到死!

  王姓男子到案後坦承跟部分女童發生性關係,並辯稱兩情相悅獲得女童同意,去年8月遭檢方求刑30年,但臺中地方法院審理時他又翻供全數否認。後經調查確認王姓男子共性侵、猥褻12名女童,臺中地方法院和議庭認為其惡性重大、犯後毫無悔意,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30年徒刑。(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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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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