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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激情後不“包養” 女子告男網友性侵送法辦

2016年03月10日 15:35:44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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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一名陳姓男子與女網友相約見面後到賓館發生性關係,事隔兩天后女子突然控告陳姓男子性侵。警方偵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陳姓男子送辦,陳姓男子喊冤“哪有我不包養她就告人的?”,懷疑女網友的行徑不單純。

  住新北市板橋區的陳姓男子(36歲)日前在網路聊天室和一名女子攀談,相約臺北火車站見面,陳姓男子驚訝女網友是體重逼近百公斤的“重熟女”,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樣。

  陳姓男子説,他並未“以貌取人”而快閃,還是和女網友到附近的公園散步、聊天,兩人並一起至拉麵店用餐;最後再到一家賓館“開房間”。

  兩天后,女網友卻到警局報案聲稱遭陳姓男子性侵,並指控陳姓男子帶她到賓館,原本以為只是要單純聊天,陳姓男子卻違反她的意願性侵她。

  陳姓男子澄清當時兩人是你情我願。陳姓男子説,女網友的身材肥胖,力氣可能都比他大,如果真的“不願意”應該當場就反抗。

  陳姓男子錶示,事後女方不斷要求“包養”每個月給她零用錢。他覺得對方要求離譜,之後他就不再接聽女網友的電話,沒想到卻被描述成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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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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