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風光亮麗的“第一夫人”,到陳水扁卸任後弊案纏身的孱弱病體,吳淑珍由巔峰到落寞的人生際遇,令人不勝唏噓。圖為吳淑珍2002年訪美時,接受華盛頓州府頒贈榮譽州民證,愉快地展示證書。 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貪污案判刑定讞,她如何發監服刑,引起各界關切。臺灣高檢署6日邀集臺北、高雄地檢署等相關官員開會,決議基於刑罰執行的公平性與人道關懷考慮,吳淑珍發監地點以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最適宜。不過,吳淑珍是否發監、入監時間,須等高雄地檢署調閱她的就診等資料,送培德醫院評估後決定。
據報道,臺北檢方最快在7日就會行文高雄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代執行吳淑珍發監。臺北檢方也會在本週內請求高檢署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訂出吳淑珍應執行刑。
檢方估計,高雄檢方接獲公文、調取吳淑珍就診及病歷資料,再送請培德醫院評估,至少需1個月的時間,因此吳淑珍確定2010年不可能會入監服刑。預估最快也要到2011年初,才會處理吳淑珍發監案。
吳淑珍因涉龍潭購地案、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依法必鬚髮監服刑,為了讓吳淑珍發監案能順利執行,臺灣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在6日下午邀集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執行主任檢察官、臺當局“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冠運、“矯正司司長”吳憲璋、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等11人開會研商。
會中,高雄地檢署曾提及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若吳淑珍發監,一旦發生生命危險的問題很難善後;但與會成員認為,這是假設性問題,目前無法預知吳淑珍發監後的情形,因此未進一步討論。
會議也討論吳淑珍日後服刑地點,有與會代表提到以培德醫院的醫療專業,足可照護吳淑珍,但為避免爭議,決議先由高雄檢方收集吳淑珍的就診紀錄及照護資料,由培德醫院作專業評估,再決定收監與否。
據悉,經過二個半小時的討論,獲致7項結論:
一、吳淑珍徒刑部分,由臺北地檢署囑託其戶籍地高雄地檢署代執行。
二、李界木判刑三年六月部分,由臺北地檢署囑託其戶籍地宜蘭地檢署執行。
三、另緩刑三年的蔡銘哲、判刑二月的林德訓,由臺北地檢署執行。
四、吳淑珍及陳水扁等人的罰金刑、沒收及褫奪公權部分,均由臺北地檢署執行。
五、經評估現有收容女性受刑人之監所醫療設施及照護,以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設備較為完善,吳淑珍如能入監服刑,以在培德醫院執行為宜。
由於發監地點牽涉跨轄區,高雄地檢署應依據“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陳報“法務部”同意,將吳淑珍發監臺中監獄。
六、有關吳淑珍的身體狀況,能否入監,高雄地檢署應調取吳淑珍就診資料等,送請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
七、培德醫院依據珍的身體狀況及病情,進行評估後,決定是否收監,並應將評估結果,函覆高雄地檢署處理。
[責任編輯: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