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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偷拍女子裙底 男子稱“純欣賞”未散播(圖)

2016年03月11日 10:53: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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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潘忠平涉嫌用手機偷拍女性裙底,偷拍前觀看鏡頭位置有沒擺好時,錄下自己容貌,同一影片後段則都是被害女子裙底春光。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蘆洲市長榮路佳瑪百貨賣場出現偷拍癡漢,警方28日查獲有偷拍女子裙底春光前科的男子潘忠平,最近兩周涉嫌用手機連續偷拍佳瑪百貨女客人裙底春光,查出至少30人受害,被害女子大多不知道遭偷拍。此外,嫌犯供稱偷拍是自己用來“純欣賞”,無散播意圖。

  據警方調查,已婚的鐵工潘忠平(42歲),28日下午將手機藏進挖了小洞的購物袋內,再放入賣場提供的購物籃,並開啟錄影功能,提在手上隨機遊走于女客人較多的區域,涉嫌偷拍裙底春光,但是他的手法粗糙、異常行徑明顯,偷拍得逞後,被女顧客的男友發現,暗中觀察後通知賣場男服務員,合力抓住潘姓嫌犯報警。

  警方從潘忠平的手機存儲卡發現8段影片,是他從11月15日起連續在佳瑪百貨偷拍,統計約有30名女性的裙底春光,嫌犯供稱是自己用來“純欣賞”,沒有散佈意圖。

  警方調查還發現,嫌犯潘忠平2010年3月才因在公司偷拍會計小姐上廁所被移送法辦,他被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後罰了新台幣13萬元,害得會計小姐因不滿遭偷拍憤而離職,不過後來因工作不好找,女會計又回原公司上班;而潘姓嫌犯自稱因為現在鐵工不好找,因此他犯案後並未被老闆開除。警方偵訊後29日把潘姓嫌犯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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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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